******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中金數據中衛零碳算力產業基地二期、三期項目330kV變電站工程核準的請示》(中衛〔2025〕2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中金數據中衛零碳算力產業基地二期、三期項目供電需求,同意建設中金數據中衛零碳算力產業基地二期、三期項目330千******有限公司負責項目投資、建設、經營。
二、項目建設內容
新建330千伏變電站一座,安裝6組24萬千伏安主變壓器;330千伏變電站建設出線2回。
三、建設地點
中金數據中衛零碳算力產業基地二期、三期項目330千伏變電站工程位于中衛市沙坡頭區東園鎮新北山區工業園區。
四、項目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39131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30%,由項目建設單位自有資金出資,其余部分申請貸款解決。
五、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準項目應附前置文件是《項目核準申請報告》、不動產權證書(寧(2025)中衛市不動產權第T******號)。
六、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做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七、******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手續,手續不全,不得開工建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定,減少生態環境影響。
八、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文件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的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天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但未獲批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