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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關于申請辦理廣德-瓶窯500kV交流增容工程(安徽段)項目規劃選址的函》(皖電函〔2025〕87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城鄉規劃法》《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和《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規〔2024〕709號,以下簡稱《通知》)等規定,我廳對辦理廣德-瓶窯500kV交流增容工程(安徽段)規劃選址進行了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項目在宣城市范圍內選址建設,同意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二、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履行規劃審批程序,按規劃要求實施建設,服從規劃管理。
三、項目在深化設計及建設中要符合所在地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協調好與周邊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現有公路、鐵路之間的關系,協調好與生態保護紅線、省級森林公園等項目周邊相關資源保護與利用的關系。
四、根據省政府《關于清理規范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的通知》(皖政〔2017〕19號)規定,建設項目要依法開展環評、安全評價、防洪防災、地質安全評價等事項審批工作,落實好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防洪防災、地質安全評價等有關報告及報告審批意見確定的環境保護、安全等要求,并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和安全設施“三同時”。
五、根據《通知》規定,該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至2028年9月25日。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