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對下列項目做出審批決定。現將審批決定情況公開,公告期限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314-******
通訊地址:承德市生態環境局興隆縣分局
郵編:067300?
編號 | 項目名稱 | 批復文號 | 發文日期 |
1 | ******有限公司果菜汁及果萊汁飲料制造項目 | 2025年9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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