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財政廳印發通知,將省級服務類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從200萬元調至100萬元。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近期印發《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招標。
安徽省財政廳此前印發的《關于印發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中規定,省級服務類(包括勘察、設計、監理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該規定與《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所要求的1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不一致。因此,該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明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實施公開招標采購數額標準的通知》,將省級服務類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從200萬元調至100萬元。
此外,通知明確該省政府采購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采購方式,其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預算金額未達到4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可結合項目需求特點,采用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項目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但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采購方式的,同樣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