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2025年漁業綠色循環發展項目監理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三)
招標項目編號:E************002
各投標人:
一、招標人現對招標文件作出以下修改補充:
1、本項目《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二)中針對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項號48的條款“11、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的第(18)項修改補充的內容:“(18)由于本招標文件采用固定版本模式,根據閩建筑【2018】19號文規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第7.6.1條改為******銀行保函和履約保證保險憑證應使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地區,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規定格式的,履約保函應當采用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格式)。保險公司提供的履約保證保險,其保險條款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準或備案。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43項另有規定外,履約保證金不應超過中標監理服務費的10%。本項目為3年內分期實施,履約保證金根據招標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的《新羅區2025年漁業綠色循環發展項目建設內容(暫定)》的各期實施批次的“暫定總投資”金額的10%于各期項目進場開工前進行繳交,各期監理服務期的履約保證金應在各期監理服務期滿后七天內返還。本項目不設預付款。”現修改為:“(18)由于本招標文件采用固定版本模式,根據閩建筑【2018】19號文規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第7.6.1條改為******銀行保函和履約保證保險憑證應使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地區,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規定格式的,履約保函應當采用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格式)。保險公司提供的履約保證保險,其保險條款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準或備案。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43項另有規定外,履約保證金不應超過中標監理服務費的10%。本項目為3年內分期實施,履約保證金根據招標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的《新羅區2025年漁業綠色循環發展項目建設內容(暫定)》的各期實施批次的“暫定總投資”金額對應的監理服務費的10%,于各期項目進場開工前進行繳交,各期監理服務期的履約保證金應在各期監理服務期滿后七天內返還。本項目不設預付款。”。
本《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三)與《招標文件》、《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一)、《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二)有抵觸之處,以本《澄清、修改、補充通知》(三)為準。投標人可以自行上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lyztb/)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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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龍巖市新羅區水產技術推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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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