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地質礦山總局山東地質勘查院:
你單位山東省齊河縣大張地區鐵礦勘查項目ZK104等十七孔鉆探工程臨時使用土地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臨時使用位于齊河縣仁里集鎮索莊村、大張村、董集村集體土地1.0838公頃,全部為耕地,占用永久基本農田1.0838公頃。臨時用地用途為勘察作業及輔助工程(0.7223公頃)、施工便道(0.1901公頃)、表土堆場(0.1714公頃)。
二、本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1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到期不得續期。使用期間,要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非法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不得改變土地位置、范圍,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不得對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臨時用地批復后,你單位要及時繳納耕地占用稅。
四、臨時使用土地期間,你單位應自覺接受屬地自然資源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設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單位應拆除地上建(構)筑物并交還土地。
五、臨時使用土地期限屆滿后,你單位應當:(一)清除障礙、拆除臨時建(構)筑物;(二)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復墾方案實施復墾,恢復土地可供利用狀態;(三)臨時用地使用期滿后及時完成土地復墾,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復墾質量;(四)申請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資源局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