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相(xiang)關情況
????******學院2025-2027年(nian)維修材料供應商征集項(xiang)目
項目編號(hao):AIIT-******
招(zhao)標方式:公開招標(biao)
招標公告(gao)發布日期(qi):2025年8月27日
開標日期(qi):2025年9月16日上(shang)午09:30分
中標供應商名稱:******有限公司
******委員會名單: 張繼(ji)東、劉羽(yu)、張(zhang)迎春
******學院
地址(zhi):蕪湖市灣沚區永和路******學院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方式:******
公告期限:2025年9月26日(ri)至(zhi)2025年9月26日
(1個工(gong)作(zuo)日)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jie)果有異議(yi),可在(zai)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ri)起******學院質疑(提出(chu)異議),質(zhi)疑材料遞(di)交地址:蕪湖市灣沚區(qu)永和路1號綜合(he)科技樓6樓監察(cha)審計處,聯系電(dian)話:0553-******。
******學院監察審計處提出投訴。
二、質(zhi)疑提起的條件及(ji)不予受(shou)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學院招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yi)應以書(shu)面形式(shi)實(shi)名提出,書(shu)面質疑(yi)材料(liao)應當包(bao)括以下內容:
1、質疑(yi)人的名(ming)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ming)稱;
4、具體的(de)質疑事項、基本事實(shi)及必要的(de)證(zheng)明材料;
5、明確(que)的請(qing)求(qiu)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u);
7、提起質疑(yi)的日期。
質疑人為(wei)法(fa)人或者其他(ta)組織的,應當由法(fa)定代(dai)表人或其委托代(dai)理人(需(xu)有委托授權(quan)書)簽字(zi)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xia)列情形之一的(de),不予受理;
1、提(ti)起質疑的(de)主體(ti)不是參與該項目活動(dong)的(de)供(gong)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shi)間超過規定時(shi)限(xian)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zhi)疑事(shi)項含有主觀猜(cai)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xiao)線(xian)索(suo)、難以查證(zheng)的;
5、對其(qi)他供(gong)應商(shang)的投標(biao)文(wen)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gong)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合同(tong)及其他(ta)
請中(zhong)標(biao)人攜(xie)帶(dai)相(xiang)關證件來我校領(ling)取中(zhong)標(biao)通(tong)知書,中(zhong)標(biao)人無正當理由未(wei)在中(zhong)標(biao)通(tong)知書發(fa)出后(hou)5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人(ren)簽(qian)訂合同的,采購人(ren)有權取消中(zhong)標(biao)資(zi)格,并(bing)按(an)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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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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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