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及工作內容
(一)項目概括
******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規定的通知》(川府發〔2014〕5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在土地供應前應對擬供應土地的地價進行評估,并出具土地估價報告。
(二)工作內容
屏山縣轄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宗地勘測定界、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勘測定界、界址點放樣、規劃需求測繪等相關測繪項目的勘界工作。鑒于勘測對象的數量及時間要求等不確定因素,采取定點服務,隨叫隨到,及時高效、保質保量、依法合規地完成土地勘測定界工作。本次采購的作業單位中標服務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
二、供應商應具備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資質要求: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專業類別含工程測量、界線與不動產測繪)
擬投入本項目人員至少2人(資格證書外還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擬投入本項目人員均應有從業資格證書。
類似業績要求:無。
6、參加本次詢價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采購人根據本項工作提出的特殊條件:
不允許聯合體參加,不允許分包、轉包。
9、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10、已認真研讀本詢價函且對詢價函事項無異議。
三、技術(參數)要求及需提交成果
中標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勘測定界規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統一數據坐標為2000大地坐標系)。按照項目業主提出的時間要求,保質完成項目業主委托的測繪業務,并按時提交相關紙質及電子資料。
四、報價要求
控制價:總價不高于7.15萬元,單宗地價格不高于6000元。供應商報下浮比例。
對本項工作的報價應是驗收合格后的最終總價,已涵蓋文件和合同所規定工作以及應提供的服務的所有責任和費用;包括合理利潤、人工、材料、設備、保險、代理、稅費、風險、安全、驗收、專家評審、整改完善、后續服務等所有可能發生費用。
特別提醒,結算方式為:成交總價為7.15萬元×(1-成交供應商所報下浮比例),單宗地價格為6000元×(1-成交供應商所報下浮比例)。服務期限內所有各宗費用之和小于等于成交總價時,以所有各宗費用之和為結算價;服務期限內所有各宗費用之和大于成交總價時,以成交總價為結算價。服務期限內所有工作完成以前,中標單位無權要求提前結算或部分結算土地出讓勘測定界費用。請供應商認真斟酌以上要求,評估風險后理性報價。
五、公開詢價
******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本公開詢價函公告期3個工作日。詢價結果在詢價后2個工作日內公告,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如有承擔該工作意愿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10月11日17時00分以前,將承擔該工作的報價函及其他相關資料加蓋鮮章并密封后,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的方式參與報價。地址:四川省宜賓市屏山縣君山大廈3樓,屏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316,聯系人:秦女士,聯系電話:0831-******。
六、報價資料
⑴報價函,⑵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執照副本,⑶滿足“二、供應商應具備條件”中資質、業績要求的證明資料(其余要求以承諾函方式保證滿足),⑷承諾函。
報名資料應按以上序號順序裝訂。其中,⑵、⑶驗原件收取加蓋鮮章的復印件;⑴、⑷必須按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蓋鮮章的原件。
報價資料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否則不予接受。通過郵寄方式參與報價,若因郵寄延誤不能參與,后果自負。
七、確定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組織詢價小組對收到的報價函進行評審,在合格報價中由低到高順序推薦1~2家成交候選人。
最終合格報價供應商至少應有3家方可確定成交候選人。若最低合格報價有1家以上,由采購人當場隨機抽簽確定候選人。
第一成交候選人應在公告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按采購人提供的《四******辦公室簽訂合同;立即啟動工作。履約保證金在項目工作終驗合格(或完成備案,或缺陷責任期滿,或后續服務期滿)后不計息轉賬退還。
缺陷責任期(后續服務期):自終驗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責任期(后續服務期)為12個月。
如成交候選人逾期未繳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合同,視為放棄成交資格,屏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依序遞次確定成交人,簽訂合同。
附件:1.報價函模板
2.承諾函
3.合同樣本
屏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