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春江社區衛生服務站申請的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準予對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登記號******3133現調整為PDY******041112B2001)進行變更。
本次變更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變更事項 |
變更前? |
變更后? |
法定代表人 |
卜宏強 |
沈琰琳 |
許可文號:(常新)政務(醫執)許準變字〔2025〕0045號
核準日期:2025年09月28日
******辦公室
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