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精準、科學、有效地保護飲用水水源,犍為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試行)》《樂山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委托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和管理需求編制了《樂山市犍為縣岷江鎮江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以下簡稱《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將《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于2025年10月7日前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將意見郵寄至:樂山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科(樂山市市中區春華路西段553號,郵編614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調整方案意見或建議”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至******3@qq.com。
三、如有提出意見或建議的社會公眾,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于后續溝通交流。(聯系電話:0833-******)
附件:樂山市犍為縣岷江鎮江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
樂山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
樂山市犍為縣岷江鎮江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更加精準、科學、有效地保護飲用水水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樂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試行)》的要求,犍為縣嚴格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結合現行命名規則將“樂山市犍為縣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更名為“犍為縣岷江鎮江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并提出了《樂山市犍為縣岷江鎮江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調整方案具體如下。
一、調整的原因及依據
******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1〕92號批復。劃定時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38-2007),結合當時的環境現狀進行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已于2018年進行修訂,涉及通航河段、防洪堤的水源地劃定方法與修訂前存在一定出入。
依據《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人民政府申請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與現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有重大沖突的”可申請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二、調整方案
取水口:犍為縣塘壩鄉g93高速公路犍為岷江大橋上游約1600米岷江右岸,河堤臨河側(東經103°53'13",北緯29°14'30")。
一級保護區: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取水口側航道邊界線到岸邊,岷江335米蓄水位對應高程線以下的水域范圍。一級保護區水域邊界沿右岸縱深至防洪堤堤頂臨陸側的陸域范圍。
二級保護區:取水口下游約300米上溯至取水口上游約3400米石馬壩生態河匯入口下游側,取水口側航道邊界線至犍為樞紐庫區正常水位對應高程線(335米)以下除一級保護區外的水域范圍。有防洪堤段二級保護區水域邊界沿右岸縱深至堤頂臨陸側,無防洪堤段沿二級保護區水域邊界沿右岸縱深1000米但不超過分水嶺的陸域范圍。
準保護區:取水口下游約300米上溯至取水口上游約7500米g93成渝環線石溪岷江大橋大橋下游側,犍為樞紐庫區正常水位對應高程線(335米)以下除一級、二級保護區外的水域范圍。準保護區水域邊界沿左岸縱深1000米但不超過分水嶺和g93成渝環線高速臨河側,其中石馬壩污水處理廠上游側以g213國道臨河側為界,準保護區水域邊界沿右岸縱深200米但不超過分水嶺,除一級、二級保護區外的陸域范圍。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分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