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霍邱縣和美鄉村一期新店鎮道路綠化提升項目的澄清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2025年10月11日發布的“霍邱縣和美鄉村一期新店鎮道路綠化提升項目(項目編號:E************)”招標公告及文件部分內容澄清如下:
一、招標公告第十一、投標人資質、資格要求修改為:
1、投標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以下①③或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級證書;
②具有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③無在建工程(提供無在建承諾函,格式參考附件)。
3、是否接受聯合體: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②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投標;
③聯合體組成成員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成員均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④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并注明牽頭人(招標文件下載、投標保證金繳納、投標文件編制、電子簽章、上傳、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牽頭人負責辦理,其他成員方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即可)及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承諾一旦中標聯合體各方將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各方均應服從招標人的管理。聯合體參與投標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投標文件中應提供一份掃描件供評委評審。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標人,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⑤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供聯合體成員單位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的材料掃描件。
4、投標人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二、招標文件中技術標二評審說明第6條修改為:
6、近幾年是指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獎項認定日期以投標人提供的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同一范疇是指工程屬于同一種類,如房建屬于同一種類,而房建與市政、公路則不應作為同一范疇對待,其他亦然。本項目類似工程業績是指:項目負責人業績,是指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道路綠化工程施工業績。投標人若提供的項目負責人業績為單項合同金額中道路綠化工程施工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也予以認可。
三、招標文件涉及到的“項目經理”均修改為“項目負責人”。
四、招標文件中凡是要求投標人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的,均無須提供或投標人自行決定是否提供。
此澄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的,以此次發布的澄清通知為準。其他內容不變。
各潛在投標人應及時下載并查看,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和損失由投標人自己承擔。
特此通知,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電子件名稱 | 電子件列表(點擊查看) |
澄清與修改公告 | |
澄清與修改公告附件 | 無 |
澄清與修改后招標文件 | 無 |
澄清與修改后招標文件正文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