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WHZB-QS-FW******
二、項目名稱:南陵縣遺址公園和濱河公園功能設施及環形步道提升改造項目監理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安徽南陵經濟開發區籍山大道7號辦公樓三樓;
中標價:56800元。
四、評審專家名單:姜雷、譚桂菊、蔡家佳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1)如成交價低于100萬,則代理費=中標價X1.2%; (2)如代理費計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費金額:3000元,不含評審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招標方式:競爭性磋商。
2、廢標單******有限公司(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正本未按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要求加蓋公章且無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3、業績:(1)南陵縣花山路(洪湖路-S457)及桂塘路(花山路-燕山路)道路項目監理;(2)南陵經濟開發區雨污水管道修復工程監理。
4、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蕪湖市南陵縣創E匯四樓D16,聯系電話:******。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南陵縣市政園林管理所提出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南陵縣市政園林管理所
地址:南陵縣籍山大道6號
聯系方式:******
2.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南陵縣創E匯四樓D16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彭歡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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