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法院電動車、摩托車、單車專用停放區建設項目******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新路10號綜合樓C2號3-5樓)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1.采購條件
******有限公司受******法院的委托,就******法院電動車、摩托車、單車專用停放區建設項目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竭誠歡迎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競爭性磋商。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法院電動車、摩托車、單車專用停放區建設項目;
2.2采購編號:正尚招字ZS-CS2025-013;
2.3采購方式及資格審查方式:競爭性磋商,資格后審;
2.4采購預算:115713.00元(壹拾壹萬伍仟柒佰壹拾叁元整);
2.5采購內容******法院建設電動車、摩托車、單車專用停放區,包括拆除原地面花壇、搭建停車棚、劃停車線等,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購內容。
2.6服務期限:20日歷天。
2.7服務地點:******法院。
2.8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的相關標準及法規政策,達到采購人要求。
2.9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
按政策規定扶持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對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給予價格扣除(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不重復享受評審中價格扣除的政府采購政策)。
3.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服務的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或相關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評標現場查詢,如供應商有相關記錄,取消磋商資格或成交資格);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人員要求:為保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服務質量,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指定為本項目進行管理服務;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聯合體;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
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4.1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25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法定節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2:30時至6:0******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新路10號綜合樓C2號3-5樓)進行報名并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4.2獲取磋商文件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由采購代理機構留存):
4.2.1有效的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身份證原件查驗后退還)(法定代表人到場)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身份證原件查驗后退還)(授權委托人到場)。
5.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5.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5年10月14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新路10號綜合樓C2號3-5樓)。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5.4屆時邀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磋商會議。
6.發布媒介
******人民政府網(******/)上公開發布,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磋商公告及其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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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點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法院 | ******有限公司 |
地址:玉溪市通海縣******街道秀山西路103號 | 地址:玉溪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創新路10號綜合樓C2號3-5樓 |
聯系人:王老師 | 聯系人:王師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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