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計劃采購100臺小型環衛設備車輛涂裝服務,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與比選。采購人將對所有參加且符合資格的供應商進行比選,以最終確定本項目的供應商。具體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小型環衛設備車輛涂裝服務采購項目
(二)預算金額:60萬元
(三)項目內容:
二、項目需求
(一)翻新前的結構處理
1.根據車輛外觀結構使用的不同材質,在涂裝翻新前需要采用與材質相應的工藝對外觀破損部位修復牢固。
2.如車輛外觀有出現變形現象,需進行校正處理,基本恢復到新車樣式。
(二)翻新技術要求
1.翻新前的技術要求
(1)老化漆需處理干凈,油漆表面起泡或開裂部位根據需要做鏟除處理。
(2)生銹部位需徹底進行除銹處理。
(3)車廂需進行整體打磨,以便隨后噴漆時漆面粘附牢固,觀感平順。
(4)對廂體進行清洗,除去油污、灰塵。
2.翻新時的技術要求
(1)噴涂底漆
底漆分兩道噴涂,第一道為防銹漆,第二道為基礎漆,噴漆時調整好噴槍的流量,流量先小后大,要求噴涂均勻且完全覆蓋板料平面不露底,邊角不得有流掛現象。
(2)涂刮原子灰
1)涂刮原子灰前進行除油、除塵。
2)車廂輕微凹凸不平部分需通過涂刮原子灰填補平整。
3)打磨車廂,確保表面平整光滑,無砂眼,無雜質。
(3)噴涂面漆
1)噴面漆時應厚薄均勻,通過3次噴涂來達到漆面厚度的要求,以便增加涂層的遮蓋力。
2)噴涂確保表面平整,不易脫漆,美觀耐用。
3)漆膜外觀光滑平整,顏色均勻,色澤統一,無淚掛,光澤一致。
(4)劃分線條噴涂標識
線條流暢,按要求規范統一標識、字體,并要清晰、無毛邊。
(三)翻新工期要求
1.分批完成車輛涂裝,第一批不少于30臺小型環衛車輛設備需在10月底前完成,剩余車輛在11月底前完成涂裝,且保證所有設備車輛均可投入正常作業。
2.供應商需在辦完車輛交接手續后開始翻新涂裝,由中選供應商負責取送設備車輛(無牌車輛、設備需使用拖車運送),并承擔相關費用。
3.因各翻新設備車輛仍需正常作業,車輛設備所有人將根據實際使用需要分批次交接給中選供應商進行涂裝。
4.每批次車輛翻新完工期限為交車次日起5天內完成,原則上送回一批車輛再交一批車輛(可完成一臺換一臺,基本保持車輛數平衡)。
5.依據相關規定,所有翻新車輛(有車牌)均需到車管所認證、檢驗更換行駛證。中選供應商需無償為所有翻新車輛辦理行駛證更換的相關事宜。
(四)其它要求
1.車輛翻新前必須對車輛的變形和殘缺部位進行修復。
2.完成翻新的車輛,將由采購人委托專家進行驗收,驗收若產生費用由中選供應商承擔。
3.項目原則上按要求尺寸、效果圖要求制作,供應商根據采購人提供的圖紙及技術標準提交深化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采購人有權對供應商提供的深化設計方案提出修改意見,成交供應商須無條件配合,最終設計方案由采購人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涂裝。批量涂裝前,供應商需先按審核通過的設計方案涂裝一輛設備車輛供采購人確認,待采購人確認并同意后,方可投入批量涂裝。
(五)效果圖








(六)商務要求
1.服務時間:分批完成車輛涂裝服務,第一批不少于30臺小型環衛車輛設備需在10月底前完成,剩余車輛在11月底前完成涂裝,且保證所有設備車輛均可投入正常作業。驗收時間以采購人的書面通知為準。
2.交接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采購人指定地點。
3.報價要求:
本項目為交鑰匙項目,響應供應商報價應包括設計、采購、設備、印刷、材料、運輸、安裝、調試、驗收、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內的維護保養、配備件、專用工具、稅費等所有費用,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不可預見性費用。
4.付款方式:
(1)預付款:支付比例30%,合同簽訂且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財政部門辦理支付申請手續,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
尾款:支付比例70%,服務完畢且驗收合格,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財政部門辦理支付申請手續,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價的100%。
乙方憑以下有效資料與甲方結算:1)合同;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3)驗收報告;4)中選通知書。
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提供付款資料,乙方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期限且不視為違約。
5.質保期:(1)質保期不少于1年,乙方對本項目涂裝的環衛設備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老化、生銹、損壞等問題,無條件進行涂裝翻新。(2)質保期內因設備車輛外觀出現問題,收到使用單位的服務通知后1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并于5日內完成翻新。(需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三、提交資料方式、時間及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提交資料方式
提交資料方式:郵寄;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惠福西路262號401室。
(二)提交時間
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內。(注: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政府采購等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依法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如查詢結果未顯示存在失信記錄,視為評審時未發現不良信用記錄。)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四)報名材料
供應商按照要求提交比選文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2.供應商提交同類及相關項目經驗(業績)材料(合同關鍵頁);
3.供應商資格承諾函以及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記錄查詢結果頁面打印件;
4.本項目服務方案;
5.報價表(格式自擬);
6.對本項目響應情況承諾函;
7.質保期服務承諾函;
8.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均需密封且加蓋供應商公章。報名截止后,采購人將根據收到的報名資料進行綜合評選,確定中選供應商后,會在5個工作日內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選供應商,采購人將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提交資料。
備注:報名資料一式一份,需制訂成冊,并加蓋供應商騎縫公章。
四、評選及中選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比選領導小組對有效供應商進行比選,綜合考慮公司資質、信譽、同類項目經驗、服務方案、報價、對本項目響應情況、質保期服務承諾等因素,分別進行評選,最后選擇1家單位為中選供應商。通過資格審查不足3家或者經評議有效供應商小于3家,則該比選流選。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聯系人及電話:張女士,******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9月29日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小型環衛設備車輛涂裝服務采購項目
(二)預算金額:60萬元
(三)項目內容:
序號 | 采購標的 | 數量(臺) | 單價(元) | 預算(元) |
1 | 小型環衛設備車輛涂裝服務 | 100 | 6000 | 600000 |
二、項目需求
(一)翻新前的結構處理
1.根據車輛外觀結構使用的不同材質,在涂裝翻新前需要采用與材質相應的工藝對外觀破損部位修復牢固。
2.如車輛外觀有出現變形現象,需進行校正處理,基本恢復到新車樣式。
(二)翻新技術要求
1.翻新前的技術要求
(1)老化漆需處理干凈,油漆表面起泡或開裂部位根據需要做鏟除處理。
(2)生銹部位需徹底進行除銹處理。
(3)車廂需進行整體打磨,以便隨后噴漆時漆面粘附牢固,觀感平順。
(4)對廂體進行清洗,除去油污、灰塵。
2.翻新時的技術要求
(1)噴涂底漆
底漆分兩道噴涂,第一道為防銹漆,第二道為基礎漆,噴漆時調整好噴槍的流量,流量先小后大,要求噴涂均勻且完全覆蓋板料平面不露底,邊角不得有流掛現象。
(2)涂刮原子灰
1)涂刮原子灰前進行除油、除塵。
2)車廂輕微凹凸不平部分需通過涂刮原子灰填補平整。
3)打磨車廂,確保表面平整光滑,無砂眼,無雜質。
(3)噴涂面漆
1)噴面漆時應厚薄均勻,通過3次噴涂來達到漆面厚度的要求,以便增加涂層的遮蓋力。
2)噴涂確保表面平整,不易脫漆,美觀耐用。
3)漆膜外觀光滑平整,顏色均勻,色澤統一,無淚掛,光澤一致。
(4)劃分線條噴涂標識
線條流暢,按要求規范統一標識、字體,并要清晰、無毛邊。
(三)翻新工期要求
1.分批完成車輛涂裝,第一批不少于30臺小型環衛車輛設備需在10月底前完成,剩余車輛在11月底前完成涂裝,且保證所有設備車輛均可投入正常作業。
2.供應商需在辦完車輛交接手續后開始翻新涂裝,由中選供應商負責取送設備車輛(無牌車輛、設備需使用拖車運送),并承擔相關費用。
3.因各翻新設備車輛仍需正常作業,車輛設備所有人將根據實際使用需要分批次交接給中選供應商進行涂裝。
4.每批次車輛翻新完工期限為交車次日起5天內完成,原則上送回一批車輛再交一批車輛(可完成一臺換一臺,基本保持車輛數平衡)。
5.依據相關規定,所有翻新車輛(有車牌)均需到車管所認證、檢驗更換行駛證。中選供應商需無償為所有翻新車輛辦理行駛證更換的相關事宜。
(四)其它要求
1.車輛翻新前必須對車輛的變形和殘缺部位進行修復。
2.完成翻新的車輛,將由采購人委托專家進行驗收,驗收若產生費用由中選供應商承擔。
3.項目原則上按要求尺寸、效果圖要求制作,供應商根據采購人提供的圖紙及技術標準提交深化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采購人有權對供應商提供的深化設計方案提出修改意見,成交供應商須無條件配合,最終設計方案由采購人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涂裝。批量涂裝前,供應商需先按審核通過的設計方案涂裝一輛設備車輛供采購人確認,待采購人確認并同意后,方可投入批量涂裝。
(五)效果圖








(六)商務要求
1.服務時間:分批完成車輛涂裝服務,第一批不少于30臺小型環衛車輛設備需在10月底前完成,剩余車輛在11月底前完成涂裝,且保證所有設備車輛均可投入正常作業。驗收時間以采購人的書面通知為準。
2.交接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采購人指定地點。
3.報價要求:
本項目為交鑰匙項目,響應供應商報價應包括設計、采購、設備、印刷、材料、運輸、安裝、調試、驗收、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內的維護保養、配備件、專用工具、稅費等所有費用,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不可預見性費用。
4.付款方式:
(1)預付款:支付比例30%,合同簽訂且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財政部門辦理支付申請手續,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
尾款:支付比例70%,服務完畢且驗收合格,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財政部門辦理支付申請手續,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價的100%。
乙方憑以下有效資料與甲方結算:1)合同;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3)驗收報告;4)中選通知書。
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提供付款資料,乙方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期限且不視為違約。
5.質保期:(1)質保期不少于1年,乙方對本項目涂裝的環衛設備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老化、生銹、損壞等問題,無條件進行涂裝翻新。(2)質保期內因設備車輛外觀出現問題,收到使用單位的服務通知后1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并于5日內完成翻新。(需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三、提交資料方式、時間及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提交資料方式
提交資料方式:郵寄;
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惠福西路262號401室。
(二)提交時間
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內。(注: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政府采購等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依法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如查詢結果未顯示存在失信記錄,視為評審時未發現不良信用記錄。)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四)報名材料
供應商按照要求提交比選文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2.供應商提交同類及相關項目經驗(業績)材料(合同關鍵頁);
3.供應商資格承諾函以及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記錄查詢結果頁面打印件;
4.本項目服務方案;
5.報價表(格式自擬);
6.對本項目響應情況承諾函;
7.質保期服務承諾函;
8.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均需密封且加蓋供應商公章。報名截止后,采購人將根據收到的報名資料進行綜合評選,確定中選供應商后,會在5個工作日內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選供應商,采購人將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提交資料。
備注:報名資料一式一份,需制訂成冊,并加蓋供應商騎縫公章。
四、評選及中選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比選領導小組對有效供應商進行比選,綜合考慮公司資質、信譽、同類項目經驗、服務方案、報價、對本項目響應情況、質保期服務承諾等因素,分別進行評選,最后選擇1家單位為中選供應商。通過資格審查不足3家或者經評議有效供應商小于3家,則該比選流選。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聯系人及電話:張女士,******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