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中介服務事項名稱 | 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 | 對應行政權力名稱 | 中介服務實施機構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委托主體 | 辦理 時限 |
工作 流程 |
備注 | |
資質條件 | 資質依據 | |||||||||
1 | 社會團體登記驗資 | 1.《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申請登記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三) 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2.《全省性社會團體變更登記指南》:(二)網上申請(5)全省性社會團體注冊資金變更登記:上傳驗資報告的照片或電子掃描件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事務所 | ************事務所。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 市場自主調節價格 | 行政相對人 | 10個工作日 | 1.申請 2.受理 3.審計 4.出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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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驗資 | 1.《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第九條 :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舉辦者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四)驗資報告; ******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事務所 | ************事務所。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 市場自主調節價格 | 行政相對人 | 10個工作日 | 1.申請 2.受理 3.審計 4.出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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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1.《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社會團體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還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 ******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二批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皖政〔2016〕65號)附件目錄第6項: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事務所 | ************事務所。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 市場自主調節價格 | 行政機關 | 10個工作日 | 1.申請 2.受理 3.審計 4.出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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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1.《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第二十二條:民辦非企業單位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資助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還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 ******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二批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皖政〔2016〕65號)附件目錄第8項: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事務所 | ************事務所。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 市場自主調節價格 | 行政機關 | 10個工作日 | 1.申請 2.受理 3.審計 4.出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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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會團體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1.《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社會團體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和清算報告書。 ******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二批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皖政〔2016〕65號)附件目錄第7項:社會團體注銷清算報告審計。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清算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社會團體注銷清算審計。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事務所 | ************事務所。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 市場自主調節價格 | 行政機關 | 10個工作日 | 1.申請 2.受理 3.審計 4.出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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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清算報告審計 | 1.《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第十六條:民辦非企業單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銷登記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十七條: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須提交注銷登記申請書、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和清算報告。登記管理機關準予注銷登記的,發給注銷證明文件,收繳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 ******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二批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皖政〔2016〕65號)附件目錄第9項: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清算報告審計。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清算審計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清算審計。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事務所 | ************事務所。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 市場自主調節價格 | 行政機關 | 10個工作日 | 1.申請 2.受理 3.審計 4.出具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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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會團體換屆審計 | 1.《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 2.《全省性社會團體變更登記指南》注:全省性社會團體換屆,網上申請,提交的材料包括:上傳上一屆財務審計報告的照片或電子掃描件。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事務所 | ************事務所。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 市場自主調節價格 | 行政機關 | 10個工作日 | 1.申請 2.受理 3.審計 4.出具報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