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基礎信息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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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始時間:2025-10-03 15:00:00??????報名截止時間:2025-10-09 09:30:00
投標起始時間:2025-10-03 15:00:00??????投標截止時間:2025-10-09 09:30:00
開標時間:2025-10-09 09:30:00
標書費金額(元):0.00??????投保金金額(元):0.00
招標詳細信息
一、礦粉詢價內容:2025年10月9日正負1天1.7萬噸船期。
二、本次詢價具體報名時間情況: 本次報名和上傳報價單時間:2025年10月3日15:00至2025年10月9日9:30; 此報價單須于2025年10月9日9:30時前上傳至海陽光智慧采購平臺。
三、準入條件:
a、投標人需為礦渣粉加工廠企業或營業執照中具備礦渣粉經營資質。
b、具有經營礦渣粉銷售的能力并能提供合規、合法、含13%的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社會信譽好,認同海螺企業,具備良好的資信狀況和財務狀況。
c、具有較強的運輸能力和港口協調能力,能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供貨數量。
四、報價注意事項及詢比價原則:
1.本次詢比價在海螺陽光智慧采購平臺進行,投標申請人可在海螺陽光智慧采購平臺報價。(具體操作流程可在海螺陽光智慧采購平臺網頁界面右上角處點擊下載《供應商使用手冊》)投標人須于2025年10月9日9:30前將蓋章的報價文件進行掃描(建議上傳PDF格式)上傳至海螺陽光智慧采購平臺。
2.本次招標各投標人只準許報價一次,本詢價材料發布時間為2025年10月3日15:00。
3.本次詢價的礦粉質量滿足GB/T18046-2017國標S95級技術要求:比表面積≥400㎡/kg,LOSS ≤1.0%,水分≤1.0%,Cl-≤0.06%,SO3≤4.0%,活性指標(7天)≥70%,活性指標 (28天)≥95%,不溶物≤3.0%,玻璃體≥85%(收貨單位可視情況抽檢)。 針對質量不合格指標,扣款標準如下:
3.1 比表面積、SO3、Loss、不溶物、7天活性指數、28天活性指數、水分等檢測結果小數點后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Cl-檢測結果小數點后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
3.2 比表面積指標 (每批次結算) :390≤比表面積<400,以400為基準,比表面積每下降1m2/kg,單價下降0.5元/噸;380≤比表面積<390,以400為基準,比表面積每下降1m2/kg,單價下降1元/噸;比表面積<380,以400為基準,比表面積每下降1m2/kg,單價下降2元/噸;比表面積<380買方有權退貨或按上述扣款。
3.3 每船對供貨單位提供的礦粉中7天活性指數進行驗證,以70%為基準,若礦粉活性指數每下降1%,當船結算單價下浮1.0元/噸;每船對供貨單位提供的礦粉中28天活性指數進行驗證,以95%為基準,若礦粉活性指數每下降1%,當船結算單價下浮1.0元/噸;
3.4 每批次礦粉LOSS指標以1%為基準,每上升1%結算單價下浮0.5元/噸,若 LOSS﹥3%,買方有權退貨或每上升1%結算單價下浮1.0元/噸(不分段扣款);
3.5 每批次礦粉SO3指標以4%為基準,每上升0.1%結算單價下浮0.5元/噸,若SO3﹥5%,買方有權退貨或每上升0.1%結算單價下浮1.0元/噸(不分段扣款);
3.6 每批次礦粉氯離子指標以0.06%為基準,每上升0.01%結算單價下浮0.5元/噸, 若氯離子﹥0.08%,買方海螺有權退貨或每上升0.01%結算單價下浮1.0元/噸(不分段扣款);
3.7每批次礦粉不溶物指標當3%<不溶物≤6%時,以3%為基準,實行與礦粉7天活性掛鉤扣款,若7天活性<70%,每批次礦粉不溶物指標每上升1%結算單價下浮0.5元/噸;若70%≤7天活性≤75%,每批次礦粉不溶物指標每上升1%結算單價下浮0.3元/噸;若7天活性﹥75%,每批次礦粉不溶物指標每上升1%結算單價下浮0.1元/噸;若不溶物﹥6%,買方有權退貨或每批次礦粉不溶物指標以3%為基準,每上升1%結算單價下浮1元/噸 (不分段扣款);
3.8 水分指標:水分超出合同標準的部分,扣除雙倍超標水分噸位后結算或買方有權退貨;
3.9 買方可視情況對供貨單位提供的礦粉中玻璃體指標進行驗證抽查:當80%≤玻璃體<85%,每下降1%,抽查該月結算單價下降1元/噸;玻璃體<80%,買方有權退貨或每下降1%,抽查該月結算單價下降2元/噸(不分段扣款)。
3.10質量指標按進廠量進行加權;比表面積、SO3、Loss、不溶物、Cl-、7天活性指數、28天活性指數指標扣款實行同比例、不分段計算;若存在2種以上指標均為不合格品,則分別計算、累加扣款,直至該批次貨款扣完為止;扣除水分超標的部分噸位不再重復扣款。
3.11禁止在礦粉中混入石灰粉、粉煤灰、煤矸石等其他材料,若因此造成水泥產品異常,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并將對賣方保留追訴權利。若礦粉外觀顏色存在異常,買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4.取樣方式以賣方與買方共同取樣、留存,以樂清海螺化驗室檢驗后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若賣方不能派人參與共同取樣,需出具書面函件,并視為認同樂清海螺取樣封樣、化驗流程,并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數量驗收異議,賣方必須在現場提出,經賣方與樂清海螺現場重新復查確認驗收數量、并共同簽字確認后作為結算依據。質量驗收異議,如出現質量與合同不符,樂清海螺在貨物運輸送達自有碼頭后二日內將質量初步驗收結果以書面的方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接到樂清海螺通知后,若有異議,8小時內以書面方式提出,并于24小時內派員到達現場處理,啟用已卸貨封存樣復檢,封存樣送至雙方認可的權威機構復檢,并以復檢結果作為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賣方承擔,賣方若沒有按規定的時間與方法提出異議,則視同賣方已認可樂清海螺的驗收結果。
5.報價人報價則視為認同上述條款,報價單每頁均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