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暢通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渠道,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和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工作規則》等有關規定,我局就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受理回應機制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對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前款所稱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包括以下情形:
(一)有關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或者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不規范;
(二)有關政策措施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內容;
(三)其他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的情形。
二、舉報內容
舉報人應當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舉報內容一般包括:
(一)舉報人的基本情況;
(二)政策措施的起草單位;
(三)政策措施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的具體情形和理由;
(四******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舉報人采取非書面方式舉報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記錄。
三、不予處理情形
舉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處理:
(一)不屬于本通告第一點規定情形的;
(二)舉報已核查處理結束,舉報人以同一事實或者理由重復舉報的;
******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四)舉報材料不完整、不明確,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未在七個工作日內補正或者補正后仍然無法判斷舉報材料指向的;
(五)不予處理舉報的其他情形。
四、處理時限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完備的舉報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核查;舉報事項情況復雜的,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五、投訴舉報受理渠道
******管理局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股
投訴舉報電話:0855-******
******辦公室二
******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