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潛在投標人:
本項目第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修改為:3.2 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且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本補充通知同時在******人民政府網(******)、隨行易交易電子招標投標交易(******)。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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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