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業主申請,因項目規模發生變化,我局擬重新核發后店路(朝陽東路至規劃支路)道路工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依法收回注銷原核發的后店路(朝陽東路-規劃支路)道路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號)。
依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現對該項目《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進行核發前征求公眾意見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建設項目名稱:后店路(朝陽東路至規劃支路)道路工程;
2.建設單位名稱:漳州市龍文區城市建設開發中心;
3.擬選址位置:道路西起朝陽東路,東至規劃支路;
4.擬選址用地面積:1.1167公頃;
5.擬選址用地性質:城市道路用地(S1)。
本次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眾可在本公示期限內以書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發表意見或看法,公眾意見將當作為核發選址意見書的重要依據;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權利,以上事項本局將依法定程序予以核準辦理。以上項目內容需要進一步了解或查詢,請與我局指定聯系人聯系。
******資源局辦公地點:漳州市龍文區新浦東路137號。郵編:363005。網址:******,聯系電話:0596-******,聯系人:小林。
******資源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