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
2025-10-03
聯系人
于振波
聯系電話
******
招標要求
工期
1.要求投標人按照發包人通知的樁基完工時間安排施工進度,并提交書面進度計劃。務必響應發包人的工期要求,包括增加打樁設備,增加發電機組及加班人員,調整施工方案,加快施工進度,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1.投標單位參與投標視為已考察工程現場、對現場情況(包括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存貯空間、裝運限制、現場地形土質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樁基施工和報價的情況)已較為了解和充分預計,并能根據已了解情況合理組織完成施工,現場原有工程的實際情況(包括與其他專業施工單位交接過程中的各種因素)視為在報價中已充分考慮,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將不被批準。
2..投標單位在投標報價時,應考慮本工程的招標范圍、工期要求與承包方式、以及不同專業交叉作業影響,并將與此有關的可能產生的費用考慮在相應的投標報價中
3.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分包人每延期一天承擔合同價格0.1%的違約金,上限為合同總價的10%。分包人無正當理由連續停工3日或累計停工10日以上的,承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分包人承擔審計審核相應未完工程造價10%的違約金。
4.投標單位應認真自行踏勘工程現場。中標后,投標單位無權因現場調查不詳而修改有關文件或要求予以補償。
5.因分包人原因,施工過程中未按進度計劃施工,未達到進度控制點。分包人有權對承包人作出相應的處罰,直接在分包結算中扣除
質量
6..符合本工程圖紙要求,國家現行工程強制標準及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總包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等
1.分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內承擔保修義務。
2.分包人應對現場作業規程、自備材料和設備、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對設計文件的缺陷或錯誤提出補充或修改意見并承擔責任,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等所有分包人文件的科學性、合理性、
3..約定質量保修期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自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安全文明施工
4.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辦理工傷保險。確保工程及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分包人應對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分包人負責在工程施工、竣工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安全。
3..工程施工中,分包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發包人、監理人及總包人的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分包人必須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報發包人、監理人審批
4.分包單位服從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負責。分包人必須為進場施工的工人辦理保險,未辦理保險擅自進場施工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負責
5..分包人必須與農民工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開工前進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必須按月發放一次農民工工資,且發放金額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每一季度末結清勞動者剩余應得的工資。企業要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發放給“包工頭”或不具 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其他組織和個人。
資質
6.其他工程(憑業績)
管理人員
1.按照項目部要求配備管理人員,證書齊全
專業類別要求
其他工程(憑業績)
其他說明
施工單位需要具備人防專業資質
(395kb)
招標公告明細
履約階段
該公告只有專業分包商可以報價
2025-10-03
聯系人
于振波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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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要求
工期
1.要求投標人按照發包人通知的樁基完工時間安排施工進度,并提交書面進度計劃。務必響應發包人的工期要求,包括增加打樁設備,增加發電機組及加班人員,調整施工方案,加快施工進度,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1.投標單位參與投標視為已考察工程現場、對現場情況(包括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存貯空間、裝運限制、現場地形土質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樁基施工和報價的情況)已較為了解和充分預計,并能根據已了解情況合理組織完成施工,現場原有工程的實際情況(包括與其他專業施工單位交接過程中的各種因素)視為在報價中已充分考慮,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將不被批準。
2..投標單位在投標報價時,應考慮本工程的招標范圍、工期要求與承包方式、以及不同專業交叉作業影響,并將與此有關的可能產生的費用考慮在相應的投標報價中
3.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分包人每延期一天承擔合同價格0.1%的違約金,上限為合同總價的10%。分包人無正當理由連續停工3日或累計停工10日以上的,承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分包人承擔審計審核相應未完工程造價10%的違約金。
4.投標單位應認真自行踏勘工程現場。中標后,投標單位無權因現場調查不詳而修改有關文件或要求予以補償。
5.因分包人原因,施工過程中未按進度計劃施工,未達到進度控制點。分包人有權對承包人作出相應的處罰,直接在分包結算中扣除
質量
6..符合本工程圖紙要求,國家現行工程強制標準及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總包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等
1.分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內承擔保修義務。
2.分包人應對現場作業規程、自備材料和設備、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對設計文件的缺陷或錯誤提出補充或修改意見并承擔責任,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等所有分包人文件的科學性、合理性、
3..約定質量保修期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自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安全文明施工
4.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辦理工傷保險。確保工程及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分包人應對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分包人負責在工程施工、竣工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安全。
3..工程施工中,分包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發包人、監理人及總包人的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分包人必須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報發包人、監理人審批
4.分包單位服從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負責。分包人必須為進場施工的工人辦理保險,未辦理保險擅自進場施工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負責
5..分包人必須與農民工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開工前進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必須按月發放一次農民工工資,且發放金額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每一季度末結清勞動者剩余應得的工資。企業要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發放給“包工頭”或不具 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其他組織和個人。
資質
6.其他工程(憑業績)
管理人員
1.按照項目部要求配備管理人員,證書齊全
專業類別要求
其他工程(憑業績)
其他說明
施工單位需要具備人防專業資質
(395kb)
招標公告明細
# | 主要工作內容 | 單位 | 預估工作量 | 控制價 | 備注 |
1 | 人防安裝工程 | 元 | 300,000.00 | 1.00 | 數量為暫估價,以最終結算審定金額為準。執行2003版山東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配套 的 2015 年《威海市價目表》,其他相關的配套文件等,材料設備價格以承包人確認的價格為準,定額人工費上限74元/日。按照編制原則總價下浮,稅后總造價下浮 比例為 2.05 % |
2 | 總價下浮讓利 | 元 | -300,000.00 | 0.06 | 在按照第一條計價原則的基礎上,下浮讓利,不低于6% |
3 | 扣除其他費用(招標代理費、審計費、水電費等) | 元 | 20,000.00 | -1.00 | 單價填-1 |
4 | 獎勵 | 元 | 20,000.00 | 1.00 | ******集團第一建筑分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
5 | 罰款 | 元 | 20,000.00 | -1.00 | ******集團第一建筑分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
履約階段
? | ? | ? | ? | ? | # | 履約階段 |
1 | 進度款按月支付,根據當月發包人確認的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按應付承包人工程款的 %撥付 | |||||
2 | 雙方共同確認的本項目最后一筆結算或雙方共同確認的本項目最終結算單日期三年內免息付至 | |||||
3 | 余款留作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工程無任何質量問題后并經發包人、承包人、使用方(或物業公司)、監理單位共同簽署認可文件的情況下無息付清。 |
該公告只有專業分包商可以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