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9月22日(ri)-10月11日(ri)作出的建設項(xiang)目環境影(ying)響評價文件(jian)審批決定
序號 | 文號 | 項目名稱 | 發文時間 |
1 | 鹽環審〔2025〕51號 | ******有限(xian)公司農業資源再(zai)利用循環產業化項目(二期年出欄生豬2萬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2025年9月24日(ri) |
附件:
二、公(gong)告(gao)期限:自公(gong)告(gao)發布之日起7天屆滿
三、聯系單(dan)位:鹽城(cheng)市(shi)生態環境局環評處
四、聯系電話:0515-******傳真:0515-******
五、電子信箱:******
六、行政復(fu)議與行使訴訟權(quan)利(li)告(gao)知(zhi)
依據《中(zhong)華人民共(gong)和(he)國行(xing)政復議法(fa)》和(he)《中(zhong)華人民共(gong)和(he)國行(xing)政訴訟法(fa)》,公(gong)民、法(fa)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該審批意(yi)見侵犯其合法(fa)權益(yi)的,可以自批復公(gong)布之日起六(liu)(liu)十日內提(ti)起行(xing)政復議,也(ye)可以自批復之日起六(liu)(liu)個月內提(ti)起行(xing)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