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440701-2025-01946二、項目名稱:江門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項目(2025年)三、采購結果合同包1(江門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項目(2025年)):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中標(成交)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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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員村西街7號大院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 4,650,000.0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合同包1(江門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項目(2025年)): 服務類(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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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態環境治理服務 | 江門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項目(2025年) | 依據《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指南》《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技術指南》等相關技術指南要求,一是針對江門市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和恩平市的全部受污染農用地,通過信息資料收集和土壤污染成因初步研判等,識別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潛在污染源;二是開展現場查勘與訪談,并在排查過程中借助XRF快篩儀等適當開展補充調查與監測,提出初步的污染源清單;三是選取5家典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周邊農用地等土壤環境監測,并對監測結果分析總結。 | (一)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根據《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指南》《耕地土壤重金屬輸入輸出因素調查監測技術要求》等,制定江門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項目(2025年)實施方案,方案應明確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實施目標、實施范圍、技術路線、工作內容、進度安排和預期成果等內容。 (二)資料收集和現場踏勘。(1)針對項目所涉及的區域,收集區域內潛在污染源信息、自然環境資料、農業投入品施用情況、灌溉情況以及其他資料和數據,全面掌握區域受污染農用地土壤環境信息,初步研判污染成因; (2)圍繞潛在污染源對現場勘察和對相關人員的訪談,排查現存污染源狀況,通過對污染農用地及其周邊環境設施的現場調查,觀察場地污染痕跡,核實資料收集的準確性,獲取與土壤污染有關的線索,通過拍照、制作現場勘查筆記等方法記錄踏勘情況。 (三)補充調查監測和分析。針對不能排除的污染成因,進一步現場采集數據,可使用快速測定儀器(如X射線熒光光譜儀XRF)進行現場取樣檢測,獲取潛在重金屬污染源、污染途徑的重金屬含量數據,輔助識別區域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及遷移路徑,并做好階段性農用地重金屬污染源清單數據臺賬。 同時,選取典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點位布設、現場核實、采樣、分析測試等周邊土壤環境監測工作,并對監測數據分析總結。 (四)開展成果集成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及時、準確和科學地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實施方案、工作報告、階段性污染源清單、階段性污染源信息“一張圖”、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報告和總結報告等相關成果,具體成果要求以合同為準。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 按照采購人的驗收及相關要求開展技術服務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梁惠欣、鄭從歡、林榮卓、施曉燕、凌慧(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 本項目采購交易服務費參照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的規定,以中標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依據,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收取,即: 收費標準=(中標金額×收費費率)+速算增加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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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號 | 合同包名稱 | 代理服務費金額(萬元) | 收取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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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門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項目(2025年) | 4.4200 | 中標(成交)供應商 |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合同包1(江門市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項目(2025年)): 供應商 | 資格性審查 | 符合性審查 | 技術得分 | 商務得分 | 價格得分 | 綜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薦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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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 通過 | 通過 | 34.40 | 50.00 | 7.97 | 92.37 | 1 | 1 | ******學院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 | 通過 | 通過 | 26.40 | 42.00 | 7.97 | 76.37 | 2 | 2 | ******有限公司 | 通過 | 通過 | 20.80 | 15.00 | 10.00 | 45.8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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