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財政部決定從2018年7月至11月組織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市財政局要求,日前,寶山區召開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座談會,就開展寶山區政府采購代理活動執業情況檢查工作進行了布置溝通。根據要求,寶山區政府采購代理活動執業情況檢查工作具體分為自查、書面審查、現場檢查、處理處罰、報送工作報告5個階段。檢查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評審過程、中標成交、保證金合同管理、質疑答復等十個環節。
下一步,寶山區將深化對全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活動的全過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持續提升全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規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