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由福建省建筑工程技術中心等單位編制的《福建省智慧工地評價標準》等10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經組織審查,批準為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函告省住建廳科技與設計處。
上述標準由省住建廳負責管理,具體技術內容由主編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發布目錄(10項)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12日
關于發布《福建省智慧工地評價標準》等10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通知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由福建省建筑工程技術中心等單位編制的《福建省智慧工地評價標準》等10項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經組織審查,批準為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函告省住建廳科技與設計處。
上述標準由省住建廳負責管理,具體技術內容由主編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發布目錄(10項)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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