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建規發〔2025〕9號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財政局、綜合執法局,銀川市、吳忠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寧東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
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評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自治區財政廳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寧夏回族自治區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評定辦法
第一條為發揮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的正向激勵作用,推動我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整體提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評定范圍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建成區內物業企業提供專業化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且按照本辦法和相關驗收規定開展物業服務規范化建設的住宅小區。
第三條獎補對象為實施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
第四條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評定流程如下:
(一)企業申報
受委托向住宅小區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企業,對照《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評定表》,結合申報住宅小區項目開展的各項建設任務,在認真自評的基礎上,自愿向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申報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并提供相關印證資料。
(二)縣級初審
縣(區)物業主管部門可邀請本級黨委組織、社會工作、財政、司法、街道及社區等有關單位及物業專家,對物業企業申報項目進行把關審查,并按照不超過本行政區物業企業專業化服務住宅小區總數的一定比例(以自治區每年通知要求為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地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推薦報送。
(三)地級復審
地級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對所轄縣(市)、區推薦報送項目組織開展實地調研、復審把關等工作,好中選優確定推薦報送項目,面向社會公開公示(5天)無異議后,按照不超過本市物業企業專業化服務住宅小區總數的一定比例(以自治區每年通知要求為準),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推薦報送。
(四)自治區級復核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成立評定小組,采取查驗報送資料、實地考察復查、綜合測評等方式評定全區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并在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及各地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無異議后,正式公布獲評項目結果,并報送自治區財政廳兌現項目獎補資金。
第五條(評定分值構成)采取綜合評價法評定全區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綜合評定分值=基礎測評分值(100分)*85%+業主滿意度調查分值(100分)*15%。
(一)基礎考評分值。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實施,根據平時掌握和實地檢查抽查情況,對各地申報推薦的優質項目對照《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評定表》(詳見附件1)評定指標內容逐一核實、打分。
(二)業主滿意度調查分值。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通過微信小程序模式(詳見附件2)指導市、縣(區)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具體實施,所在住宅小區業主、業主委員會成員對該項目進行滿意度調查。原則上,擬推薦優質項目的業主參與調查人數,1000戶以下小區不低于業主總人數的10%、1000—2000戶小區不低于業主總人數的9%,2000戶以上小區業主人數不少于200人。
第六條全區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對應各地市分組,依據得分高低按照aaa、aa、a三個等類實施獎補,其中aaa類占獲評優質項目20%、aa類占30%、a類占50%,不同類別優質項目享受不同財政獎補資金標準。
2025年分類優質項目獎補資金標準根據當年到位財政資金情況和當年評定數量及獎補分類情況來確定,以后各年度參照2025年分類獎補資金標準執行。
2025年評定的優質項目,分兩批于2025年和2026年進行獎補。此后的各年度采取錯茬獎補方式,即當年評定優質項目,第二年進行獎補。
第七條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當年不予評定為全區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
物業服務住宅小區項目近一年因物業企業履約不到位、服務不到位等造成安全生產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的或出現10人以上群體性上訪的;
物業服務住宅小區項目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或未組建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
(三)物業服務住宅小區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近一年有被行政處罰記錄的;
(四)物業服務住宅小區項目“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業主滿意度調查問卷”選擇“不滿意”選項人數大于調查樣本參與總人數34%的;
(五)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的綜合評定分值低于60分的。
第八條對評定為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給予資金獎補,并在全區通報進行宣傳推廣,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
第九條評定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定標準和流程進行。對在評定過程中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的項目,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及負責人的相應責任。
第十條本辦法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25年9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6日。
附件1
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評定表
評定事項 | 具體評定指標內容 | 評定印證 | 評定 分值 | 賦分標準 |
一、規范物業經營行為(40分) | 1.原則上申報小區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惠及居民群眾人數較多。 | 查看住宅小區基本信息 | 5分 | 建筑面積不足3萬平方米的,得1分。3—10萬平方米的,得3分。10—20萬平方米的,得4分。2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得5分。 |
2.申報項目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近一年服務本項目信用狀況良好。 | 查閱“12345”平臺、自治區信訪投訴舉報平臺、微信公眾號、官方網站等投訴、信訪記錄 | 3分 | 企業在本行政區排名20名之后的,得0分。企業在本行政區排名前20名至前10名的,得2分。企業在本行政區排名前10名的,得3分。 | |
3.上一年度本小區物業費交費率良好。 | 查閱物業企業收費臺賬等印證資料 | 5分 | 物業繳交費率80%以下的,得0分。達到80—90%的,得2分,達到90—95%的,得4分。達到95%及以上的,得5分。 | |
4.物業企業調查測評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良好。 | 查閱物業企業管理臺賬、滿意度調查臺賬等印證資料 | 3分 | 自測滿意度未達到80%的,得0分。達到80—90%的,得2分。達到90%及以上的,得3分。 | |
5.讓群眾明白消費,物業服務信息做到“六個公開”(即:服務合同、服務內容、服務電話、服務方式、收費標準、公共收益),并在小區明顯位置設置宣傳展板對外進行公開。 | 查看小區照片、影像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4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落實要求的,得4分。 | |
6.物業企業財務管理按住宅小區服務項目實行獨立核算,住宅小區公共收益設置專戶管理。 | 查閱物業企業管理臺賬等印證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落實要求的,得分3分。 | |
7.小區環境衛生良好,小區綠化養護良好。 | 查看小區照片、影像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分為0。小區道路、廣場、公共樓道等公共區域保持干凈整潔,綠化管護區域內無死樹、枯草、綠地裸露等情況的,得3分。 | |
8.小區共有設施設備維護良好。 | 查看小區照片、影像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分為0。小區道路平整,共用照明、消防等設施完好,能正常使用,有檢查維護記錄的,得3分。 | |
9.小區樓棟、共用設施設備、共有場所等建立完善的標識管理體系,各類標識清晰、合理、規范,引導地圖指示準確。 | 查看小區照片、影像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分為0。落實要求的,得分3分。 | |
10.小區設有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住宅建筑,推行一樓一牌制度,在主入口及周邊相關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 | 查看小區照片、影像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4分 | 未落實一樓一牌要求的,得0分。落實一樓一牌要求的,得4分。 | |
11.物業服務企業近1年內無被行政處罰記錄。 | 查閱官方網站、征詢相關管理部門及屬地主管部門證明等 | 4分 | 近1年內無被行政處罰記錄的,得4分。 | |
二、加強物業黨建聯建(12分) | 12.開展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企業與社區居委會的黨建聯建,落實“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制度。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及現場調查核實 | 6分 | 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在社區黨組織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得4分。業主委員會或物業企業其中一方建立黨組織,并在社區黨組織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得5分。業主委員會或物業企業與社區“兩委”落實“交叉任職”的,得6分。 |
13.建立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環境>;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有聯席會議解決物業矛盾問題工作案例。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 | 4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環境>;管理委員會)三方舉行物業管理工作有關聯席會議的,得3分。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環境>;管理委員會)三方舉行聯席會議研究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或解決涉眾物業矛盾問題的,得4分。 | |
14.小區依托業主委員會或物業企業、社區居委會等建立開展黨建活動的黨群服務站點,多形式開展黨建活動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方面活動。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 | 2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落實要求的,得2分; | |
三、提高共建共治能力(10分) | 15.小區制定管理規約和議事規則,依法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成立物業<環境>;管理委員。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6分 | 小區制定臨時管理規約,成立物業<環境>;管理委員的,得4分。小區成立業主大會制定管理規約和議事規則,并成立物業<環境>;管理委員的,得5分。小區成立業主大會制定管理規約和議事規則的,并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得6分。 |
16.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組織召集業主共同決策小區重要公共事務,并報告社區居民委員會。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 | 4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業主委員會(物業<環境>;管理委員)落實要求且有印證資料的,得4分。 | |
四、拓寬便民生活服務(6分) | 17.開展“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實踐,推動物業服務向養老、托幼、家政、房屋經紀、快遞收發等領域延伸,滿足居民居住生活需求。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開展“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的,得0分。物業服務企業拓展生活服務中1項的,得2分。拓展2項及以上的,得3分。 |
18.支持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發展,主動為快遞員、網約配送員及裝修和廢舊物資回收等車輛進出小區提供便利通行和充電、熱水等暖心服務及場所。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落實要求的,得3分。 | |
五、強化小區安全管理(12分) | 19.開展城市綜合執法和專項服務等“進小區”,小區顯著位置公示相關部門投訴咨詢電話,公示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專業運營單位聯系電話。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城市綜合執法或專項服務其中一項“進小區”且公示相關信息的,得1分。城市綜合執法和專項服務兩項“進小區”且公示相關信息的,得3分。 |
20.執行消防、應急等法律規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較為完善應急處置預案,按要求組織消防演練、安全培訓、宣傳教育。 | 查看相關文件、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分為0。按要求建立相關應急處置預案1-3項,并組織演練、培訓的,得2分。按要求建立相關應急處置預案3項以上,并組織演練、培訓的,得3分。 | |
21.執行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有關法律規定,物業企業與裝修人簽訂管理服務協議,相關檔案資料齊全。 | 查看相關文件、制度、檔案等資料及現場核實情況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簽訂協議要求,但相關檔案資料不齊全的,得2分。簽訂協議要求,且相關檔案資料齊全的,得3分。 | |
22.物業企業對小區內電動車自行車停放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履行巡查、勸阻、報告職責,安全隱患問題實行臺賬和閉環管理。 | 查看相關臺賬、記錄、照片、影像等資料 | 3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安全隱患問題實行臺賬但未閉環管理的,得2分。安全隱患問題實行臺賬且閉環管理的,得3分。 | |
六、推廣智慧場景應用(5分) | 23.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有效識別和及時防范電梯、窨井蓋、消防設施等安全隱患風險,融入物業管理、公共服務和生活服務等應用,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 查閱有關印證資料及現場核實 | 5分 | 未落實要求的,得0分。建成并有效運行智慧安防、智慧停車等單一的信息系統的,得3分。已搭建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尚未全面正常運行的,得4分。物業企業自主或通過物業主管部門及第三方建成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并實現正常有效運行的,得5分。 |
七、其他評定參考事項(15分) | 24.在物業服務規范化小區建設優質項目過程中,該小區竣工交付使用時間長,物業服務規范化小區建設工作難度較大、任務較重,但社會反響較好。 | 查閱住宅小區基本信息資料及相關參考資料 | 7分 | 小區竣工交付5年以內的,得2分。竣工交付5-10年的,得4分。竣工交付10—20年的,得6分。竣工交付20年及以上的,得7分。 |
25.在物業服務規范化小區建設優質項目過程中,該小區當年建設資金投入較多,有效解決共用部位、設施等問題,促進物業矛盾減少。 | 查閱有關印證資料及現場核實 | 8分 | 投入建設資金10萬元以下的,得1分。投入建設資金10—30萬元以上的,得4分。投入建設資金30—50萬元以上的,得6分。投入建設資金50萬元及以上的,得8分。 | |
合計 | 100分 |
附件2
物業服務規范化住宅小區優質項目業主滿意度調查問卷
一、填報說明
1.調查對象為小區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成員。
2.為減輕基層負擔、提高工作效率,本調查將采用微信小程序掃碼進行調查問答。
3.調查答卷流程:掃碼→注冊→填報調查問卷。
二、調查問卷
☆您對所在小區物業服務規范化情況和黨建引領下小區的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三方協調聯動運行情況,及小區環境宜居、安定和諧等方面情況的滿意度。
£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
三、滿意度調查得分說明
1.選擇“不滿意”選項人數大于調查樣本參與總人數的34%時,調查樣本滿意度成績為0分,該項目不得評為物業服務規范化小區優秀項目。
2.選擇“不滿意”選項人數小于等于調查樣本參與總人數的34%時,調查樣本滿意度成績根據樣本參與總人數和“不滿意”、“基本滿意”、“滿意”分別對應的選項人數、賦分進行計算(“不滿意”賦0分;“基本滿意”賦0.6分;“滿意”賦1分)。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調查樣本滿意度成績=樣本各選項得分總和/樣本參與總人數×100%
樣本各選項得分總和=(選擇“不滿意”項人數×0分)+(選擇“基本滿意”項人數×0.6分)+(選擇“滿意”項人數×1分)
樣本參與總人數=(選擇“不滿意”項人數)+(選擇“基本滿意”項人數)+(選擇“滿意”項人數)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