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科〔2025〕151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戰略,推動我省建設科技創新,解決行業關鍵技術難題,提升建設行業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賦能新質生產力,促進建筑業向工業化、綠色化、信息化、智能化轉型升級,依據《甘肅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省級城鄉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方案》,做好2026年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及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項目應體現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重點工作,以“雙碳”為目標導向,聚焦引領支撐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科技需求,突出理論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機制創新。緊緊圍繞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城市更新和品質提升、城鄉建設碳達峰碳中和、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建筑綜合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方面的技術集成與示范推廣等。
二、申報類別
(一)科研項目
1、技術攻關研發項目:重點圍繞住房城鄉建設科技高質量發展的重點技術領域,主要包括建筑品質和性能提升技術,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技術,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技術,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城市綠色基礎設施更新提升技術,城鄉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綜合利用技術,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技術,城市精細化管理支撐技術,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技術,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信息化技術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有較好的市場前景,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顯著,解決我省建設行業的重點、熱點及難點問題,結合工程實際,推動技術進步,具有較強推廣和應用價值的項目。
2、軟科學科研項目:主要包括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城鄉建設碳達峰碳中和、建筑業轉型發展、城鄉建設管理等技術路徑方面的研究。重點研究與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以解決實際問題、能為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促進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創新的戰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問題。要求前期研究基礎扎實,技術路線可行,對管理決策有較大參考價值的項目。申報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
(二)示范項目
1、建設科技示范工程:對推動我省建設行業科技進步有積極作用,以應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7版)》等先進適用技術六大項及以上為基礎,并同時有具體措施體現綠色低碳發展方向的項目。包括建筑工程示范項目和市政工程示范項目。
2、建筑節能示范工程:高于國家和省建筑節能標準要求,集成利用建筑節能四新技術的項目。其中還包括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示范工程、近零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
3、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在滿足相關規范標準要求的同時,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達到a級及以上等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達到二星級及以上等級;既有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示范項目達到一星級及以上等級的工程。
三、申報程序
為響應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號召,依據政務服務信息化的要求,甘肅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審核、打印申報書(任務書)、立項、中期管理、成果評價及推廣等工作均通過“甘肅省建設科技與建筑節能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網址:省住建廳主頁—業務系統—建設科技與節能—管理系統。技術支持qq交流群:686895470, 技術支持電話:13993182493)進行。涉密項目不得通過“管理系統”進行申報。
申報基本流程:項目單位(負責人)申報—推薦單位初審—省住建廳審核等程序。
推薦單位包括:市州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省屬國有企業、部屬高校、省直高校、中央在甘單位。
(一)網絡申報
申報單位(個人)登錄管理系統,注冊賬戶,按系統提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推薦單位初審,初審通過后,提交省住建廳進行審核。
申報單位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市州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作為推薦單位;省屬國有集團公司、部屬和省直高校、中央在甘單位的申報人可以注冊個人賬戶,選擇所屬單位作為推薦單位。
(二)文本申報
1、通過省級網上審核的項目,按要求在線打印紙質申報書、申報聲明及附件、匯總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報推薦單位,經推薦單位審核、匯總后,由推薦單位將推薦文件(函)及申報材料統一報送省住建廳。
2、省住建廳對推薦項目的紙質文本進行形式審查,未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終止申報程序。
四、立項及專項資金支持
(一)省住建廳組織專家評審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專家不得參與項目申報或咨詢),申請省級專項資金的項目需由項目負責人進行現場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評審的項目經省住建廳審定,列入年度建設科技項目立項計劃并納入“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二)項目研究經費主要由項目單位自籌。申報單位自行配套經費總額與申請我廳財政補助經費總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省住建廳依據管理規定,結合專家評審意見、項目單位工作開展和往年省級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根據全省建設科技工作需要和本年度重點支持方向,組織評審,擇優確定部分計劃項目給予資金補助。經評審未獲得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的立項項目,必須保證自籌資金足額支持并如期完成項目研究。
五、相關要求
(一)申報要求
1、申報材料由各推薦單位統一匯總報送省住建廳。
2、申報單位應為甘肅省內注冊1年以上(注冊時間2024年9月30日前)的相關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研發機構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其中:
(1)因計劃項目執行不力被通報或有不良誠信記錄的項目單位不得參與此次申報。
(2)此前2年內,有1項(含)以上計劃項目終止執行的單位,本年度申報項目不超過2項。
(3)有1項(含)以上計劃項目逾期且未得到處理結果的項目單位不得參與此次申報。
3、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項目實際經費需求如實編制預算,測算依據和標準要科學合理、詳實充分,符合國家和我省相關管理規定。高校、科研院所牽頭申報工程應用類項目須有工程項目參建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并附合作協議。
4、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施工單位申報示范工程時,項目負責人也可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申報當年不超過58周歲,并為在職人員,項目研究工作時間每年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負責人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承擔主要工作任務,并作為匯報答辯人參加后期項目驗收。
5、項目負責人每人每年限申報1項建設科技計劃項目。
(1)同時有2項(含)以上建設科技計劃項目未驗收(結題)的,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參加此次申報。
(2)兩年內有終止執行項目的,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參加此次申報。
(3)有計劃項目逾期且不提交終止執行申請及相關材料的,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參加此次申報。
6、項目參加人員應按照在項目中的貢獻大小排序,一般不超過15人。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及參加人員。
7、申報的科研項目和示范項目,除特殊規定外,均需在2年內完成項目驗收(結題)。
8、申報項目應符合申報范圍,鼓勵產學研結合、學科交叉創新、跨領域聯合申報。應用類項目應有具體工程項目支撐,原則上不受理純理論研究類課題申報。
9、申報示范項目的工程應已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較強可復制性和可推廣性。
10、各類示范項目均需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公共建筑應當實施建筑用能分項計量和能耗監測,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示范工程、綠色建筑示范工程需與省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11、申報項目應符合行業倡導引領的方向,滿足(甘建科〔2022〕148號、甘建辦〔2022〕158號)的要求。
(二)管理要求
1、為鼓勵科技創新,與往年計劃項目相似度高的項目不予立項(往年立項項目可查閱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同一申報年度內,申報內容相似度高的項目建議聯合申報。
2、推薦單位應嚴格審查、管理申報項目,擔負起推薦責任,避免同一項目在其他科技計劃間重復申報。對重復申報的項目,一經發現,省住建廳將取消其申報資格或撤銷立項。推薦單位應做好項目執行過程中的督促管理,切實保證項目執行質量及時效,對管理不善的推薦單位,省住建廳將取消推薦資格。
(三)時間要求
1、本年度申報工作截止時間2025年11月7日,網絡申報開始時間為2025年9月24日9時,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7日9時(申報單位應充分考慮補正修改時間);紙質文本報送時間為11月3日9時至11月7日17時(郵寄件以收到日郵戳為準,須ems郵寄)。
紙質材料報送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靜寧路305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教育處(805室),聯系電話:0931-8929704。
2、請各市州住建局及其他符合推薦單位要求,并有意愿申報項目的單位,將推薦單位申請及工作聯系人正式行文(函、介紹信)告知省住建廳,省住建廳將依據文件為各推薦單位分配管理系統賬號及密碼。已有賬號密碼的單位繼續使用。
請各單位嚴格按時限執行并做好資料備份,逾期不再受理且申報材料不予退換。
附件:申報聲明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