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計〔2025〕111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發展局、有關單位:
根據《甘肅省財政廳關于編制省級部門2026-2028年支出規劃和2026年部門預算的通知》(甘財預〔2025〕28號)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現將申報2026年城鄉建設補助資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城鄉建設補助資金對下轉移支付采用項目法分配資金,采用項目法分配的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由各市州按程序申報項目并納入項目庫管理,納入項目庫的項目方可安排補助資金。
根據省委、省政府對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部署,圍繞重點工作任務,2026年省級城鄉建設補助資金支持的項目分為四大類:
一、城市維護項目
城市維護項目采用項目法安排補助資金,具體由城建處負責項目篩選、排序和入庫工作,城市設施維護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性維護項目由市(州)、縣自籌資金解決,省級對市(州)、縣重點維護項目適當補助給予支持。
補助資金支持的范圍包括: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維護重點項目;園林綠化設施的維護;排水防澇基礎設施的維護;城市道路、供水水質等市政工程設施的維護等。
各市(州)住建局負責對區(縣)申報的項目進行篩選,最多選擇2個重點項目報送省住建廳,申報的項目原則上應在當年完成。
具體項目申報材料要反映項目規模、總投資、可行性、是否符合專項規劃、目前進展情況、資金籌措方案,已到位資金情況、項目績效目標等,申報方式為項目實施單位填寫項目申報書(附件1),項目立項相關的材料附在項目申報書后,市州住建局篩選后匯總報送。
二、村鎮建設項目
2026年村鎮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的分配按照項目補助,重點對村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支持。具體由村鎮處負責項目篩選、排序和入庫工作。
每個市州在所轄縣(市、區)中優先對在農房和鎮村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建制鎮(包括重點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及提升等村鎮建設項目予以支持,原則上最多申報3個項目。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法定建設程序,前期工作準備完善;項目資金籌措有一定比例的地方配套資金;申報的項目原則上應在一年內完成。具體項目申報材料要反映項目規模、總投資、可行性、目前進展情況、資金籌措方案、已到位資金情況、項目績效目標等,項目申報方式為項目實施單位填寫項目申報書(附件1),項目立項相關的材料附在項目申報書后,經各市州住建局篩選后匯總報送。
三、抗震加固項目
抗震加固項目支持范圍包括抗震標準制定和技術研究、震害調查、應急評估、城鄉既有重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加固、城鄉建設抗震設防管理。具體由設計處負責項目篩選、排序和入庫工作。
申報抗震標準制定和技術研究應具備較強的技術力量,重點開展抗震、隔震、減震新型結構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重點支持學校、醫院、辦公樓、重要公共建筑、重要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抗震的加固。
每個市州最多可申報1個抗震加固項目,具體項目申報材料要反映項目可行性、總投資、資金籌措方案、已到位資金情況、項目績效目標等,申報方式為項目實施單位填寫項目申報書(附件1),項目立項相關的材料附在項目申報書后,經市州住建局篩選后匯總報送。
四、建設科技計劃項目
具體按照組織申報2026年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通知(另行印發)要求申報,申報時間和通知請關注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請各市州住建局根據項目實施單位報送的項目申報書,對項目進行篩選后,將2026年省級城鄉建設補助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項目申報書一式2份以正式文件分別報送省住建廳計財處及相關業務處室,并同時報送項目資料及電子版文件。各市(州)、縣要本著突出重點、控制數量的原則申報項目,多報將影響項目的篩選和入庫,未完成年度專項預算績效自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發現問題整改的縣區不得申報2026年城鄉建設補助資金,未按要求報送績效自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發現問題整改報告的市州將適當壓減城鄉建設補助資金額度,項目報送截止日期為2025年8月20日,各業務處室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項目篩選。文件電子版請在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下載。
1.城市維護項目
聯系人:王燕
聯系電話:0931-8929388
郵箱:
2.村鎮建設項目
聯系人:王華
聯系電話:0931-8929718
郵箱:
3.抗震加固項目
聯系人:李月霞
聯系電話:0931-8929733
郵箱:
4.計財處聯系人:邢曉慶
聯系電話:0931-8929708
郵箱:
附件:1.城鄉建設補助資金項目申報書
2.2026年省級城鄉建設補助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
城鄉建設補助資金項目申報書
(2026年) | ||||
項目申報單位名稱(蓋章): | ||||
項目名稱: | 項目類別: | 城市維護/村鎮建設/抗震加固 | ||
項目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項目開始日期: | 項目完成日期: | |||
項目總投資: | 申請省級補助資金: | |||
項目概況 | ||||
立項依據 | ||||
保證項目實施的制度、措施 | ||||
項目總目標及實施計劃 | ||||
年度績效目標 | ||||
需要說明的問題 |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項目總體目標值 | 2025年度指標值 |
投入和管理目標 | 投入管理 | 預算執行率 | 100% | 100% |
預算資金到位情況 | 足額到位 | 足額到位 | ||
財務管理 | 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
資金使用合規性 | 合規 | 合規 | ||
財務監控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
項目管理 | 項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
項目質量可控性 | 可控 | 可控 | ||
資產管理 | 資產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
決策管理 | 立項依據充分性 | 充分 | 充分 | |
目標管理 | 項目立項規范性 | 規范 | 規范 | |
績效目標合理性 | 合理 | 合理 | ||
成本指標 | 經濟成本 | |||
社會成本 | ||||
生態環境成本 | ||||
產出目標 | 數量指標 | |||
質量指標 | ||||
時效指標 | ||||
效果目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
社會效益指標 | ||||
生態效益指標 | ||||
可持續影響指標 | ||||
滿意度目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