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預算單位,各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18條“主管預算單位應當自2022年起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本部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采購的具體情況,并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公開預留項目執行情況”的規定,我廳已于2022年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線“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公告”專欄,請各主管預算單位于3月15日前按照操作流程(見附件),進入專欄生成、核實本主管預算單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后發布,以備迎接財政部透明度檢查,我廳將適時對完成情況予以通報。
福建省財政廳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