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本級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公務印刷品的采購管理,節減辦公費用,簡化印刷采購程序,提高印刷服務質量和政府采購工作效率,現就2017-2019年自治區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印刷品實行定點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點印刷范圍
采購人印刷限額標準以內的各類印刷品必須到定點印刷企業印刷。實行定點管理的印刷品目為:信封、公文用紙、內部書刊、期刊、雜志和資料匯編、培訓教材、報表、票據、證書等。
二、定點印刷有效期
本次招標確定的定點印刷企業有效期為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定點印刷限額標準
(一)預算金額在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的單次印刷采購項目(包括年度內印刷金額在20萬元以內的各類期刊雜志),由采購人在定點印刷企業內自行選擇,同時填寫《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印刷項目自行備案統計表》(見附表1)。采購單位自行備案后,按季度匯總并登錄中國政府采購網“地方信息統計及管理系統”,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計劃和執行情況及信息統計工作的通知》(寧財(采)發〔2016〕254號)文件要求,按分散采購內容上報。對未自行備案并上報季度報表的,一經查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預算金額超過20萬元并在50萬元以內(含50萬元)的單次印刷品項目(包括年度內印刷總金額超過20萬元并在50萬元以內的各類期刊雜志),實行網上定點印刷二次競價采購。采購人應在“寧夏政府采購公共服務平臺”上填報政府采購計劃表,由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組織二次競價,確定定點印刷企業。
“定點印刷二次競價”是指:在通過公開招標入圍的定點印刷企業范圍內,印刷企業在中標時承諾的優惠率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一次密封報價,以報價最低者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三)預算金額超過50萬元的單次印刷采購項目(包括年度內印刷總金額超過50萬元的各類期刊雜志),必須實行公開招標確定印刷企業。
四、資金結算
采購人憑雙方簽訂的合同書、驗收報告、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定點印刷項目備案統計表或中標(成交確認)通知書及印刷企業出具的發票,由國庫支付中心集中支付或采購人直接結算。
五、違規處理
定點印刷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取消定點印刷企業資格或1-3年內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理:
(一)未按投標優惠率提供服務的;
(二)承印印刷業務超過限額標準的;
(三)在限額標準內拒絕承接印刷業務的。
六、其他要求
(一)各采購人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定點印刷限額標準,及時做好自行備案統計及網上報表上報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開展定點印刷采購活動。對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請及時向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反映。
(二)各定點印刷企業要認真做好定點印刷服務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定點印刷限額標準及承諾的印刷優惠率。
(三)定點印刷企業名單可登陸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采購公共服務平臺(/www.ccgp-ningxia.gov.cn/>;)進行查詢。
(四)有關涉密的印刷品按寧密局發〔2015〕7號文件執行。
(五)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執行。原《關于修訂自治區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印刷項目實行定點管理的通知》(寧財(采)發〔2015〕563號)文件同時廢止。
聯系方式:
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0951-5069347 ,5069346
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0951-6891003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