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財政局印發通知,在加快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全過程信息公開機制方面再“加碼”。通知明確,由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公開項目信息,由財政部門負責公開監管處罰信息。
針對政府信息采購不全面的問題,通知清單式、過程式地列舉了政府采購信息的公開內容。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方面,從公開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等項目公告到中標成交結果,再到采購合同、終止合同、政府采購履約驗收信息公告等全過程實施公開,確保采購的公平公正。
通知明確,監管處罰信息包括各級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公告,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公告,以及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公告,內容更為全面,監督更為有力。
通知要求,信息發布責任主體要嚴格執行發布制度,及時、全面、規范發布信息。公開主體要建立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工作機制,落實責任分工。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將信息公開情況作為對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和對采購人、社會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據了解,上半年重慶市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數量41897個,質量較好,為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