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重慶市大足區龍水鎮工業園區內廠房招租 | ||
項目編號 | ******3827 | 租賃底價 | 7 萬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9-30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10-20 |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大足區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招租方承諾? 標的簡況? 招租方簡況?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一、招(zhao)租方(fang)承諾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貴所交易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zi)產(chan)租賃是(shi)我方(fang)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zi)產(chan)權(quan)屬清(qing)晰(xi),我方(fang)對(dui)該資(zi)產(chan)擁(yong)有完(wan)全的處置權(quan)且實施資(zi)產(chan)租賃不存在任何法(fa)(fa)律法(fa)(fa)規禁止或(huo)限制的情形;對(dui)于設定(ding)擔保物權(quan)的資(zi)產(chan)租賃,符合我國擔保法(fa)(fa)等有關法(fa)(fa)律法(fa)(fa)規規定(ding);涉及政府社(she)會公(gong)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fa)(fa)報政府有關部門審(shen)核;
3、我方租賃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若發生違規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租賃公告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二(er)、標(biao)的(de)簡況
標的名稱 | 重慶市大足區龍水鎮工業園區內廠房招租 | ||||
坐落 | 大足區龍水鎮龍水路64號附23號 | 樓盤名稱 | |||
租賃底價 | 7 萬元/年 | 租賃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無 | ||
租金遞增方式 | 每年遞增2% | 招租用途 | 合法合規用途 | ||
產權證號 | 渝(2024)大足區不動產權第******8號 | ||||
樓層 | 1 | 結構 | 鋼筋混凝土結構 | ||
房屋證載用途 | 工業 | 招(zhao)租面積(㎡) | 514.18 | ||
優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移交時限 | 出租方負責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年租金、履約保證金后30日內移交標的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莫老師 | 聯系電話 | ****** |
三、招(zhao)租方(fang)簡況
招租方名稱 | ******有限公司 | |||
行為批準機構 | ******有限公司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四(si)、交(jiao)易條件(jian)與承租方(fang)資格(ge)條件(jian)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的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二、若(ruo)(ruo)信息(xi)披露公告(gao)期(qi)滿(man)后,只產生(sheng)一個符合(he)條件的(de)意(yi)向(xiang)(xiang)承(cheng)租(zu)方(fang)(fang)的(de),交(jiao)易雙(shuang)方(fang)(fang)按照租(zu)賃底價與意(yi)向(xiang)(xiang)承(cheng)租(zu)方(fang)(fang)報價孰高(gao)原(yuan)則確(que)定交(jiao)易價格;若(ruo)(ruo)信息(xi)披露公告(gao)期(qi)滿(man)后,有兩(liang)家及以上符合(he)條件的(de)意(yi)向(xiang)(xiang)承(cheng)租(zu)方(fang)(fang)產生(sheng),則采(cai)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fang)(fang)式(shi)確(que)定承(cheng)租(zu)方(fang)(fang)。 三、為保護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出租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四、意向承租方須自(zi)行通過相關資料、實(shi)地(di)踏勘等方式詳細(xi)了解標(biao)的瑕疵(ci)、現狀(zhuang)(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有占用等)及(ji)(ji)(ji)有關(guan)政策規定(ding)(包括但不限于能否辦理營業執照等),若決定(ding)承(cheng)(cheng)租,須在(zai)報名時承(cheng)(cheng)諾將(jiang)自行(xing)(xing)承(cheng)(cheng)擔相(xiang)應的風險。承(cheng)(cheng)租標(biao)的均(jun)以(yi)實(shi)物現狀交(jiao)驗為(wei)準,意向承(cheng)(cheng)租方在(zai)掛牌期間有權利(li)及(ji)(ji)(ji)義務自行(xing)(xing)對(dui)標(biao)的資(zi)產進行(xing)(xing)全面了(le)解,一(yi)經遞交(jiao)承(cheng)(cheng)租申請并交(jiao)納交(jiao)易保(bao)證金,即表(biao)明已完全了(le)解與認可標(biao)的狀況(kuang)及(ji)(ji)(ji)相(xiang)關(guan)約定(ding),自愿接受(shou)承(cheng)(cheng)租標(biao)的的全部現狀及(ji)(ji)(ji)瑕疵,并愿承(cheng)(cheng)擔一(yi)切責任與風險,成為(wei)承(cheng)(cheng)租方后不得以(yi)不了(le)解標(biao)的狀況(kuang)及(ji)(ji)(ji)瑕疵為(wei)由退還標(biao)的或以(yi)其他方式(shi)放棄承(cheng)(cheng)租行(xing)(xing)為(wei),否則將(jiang)視為(wei)違約。 五、意向承租方須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當日將首年剩余租金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同時將履約保證金(以合同約定為準)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剩余租金由出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承租方須同意重慶聯交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2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租金劃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合同期滿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能遵守合同并經出租方驗收房屋無損壞、完結退房手續后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出租方損失,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六、承租方經營范圍應合法合規,在經營過程中應遵紀守法,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標的出租期間因經營者自身原因違法造成的處罰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七、本次招租不包含標的內設施設備。 八(ba)、房(fang)屋改造裝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須征(zheng)得(de)出(chu)租(zu)方同(tong)意方可實施,不(bu)得(de)改變房(fang)屋的結構,不(bu)得(de)危(wei)及房(fang)屋使用安全,承(cheng)租(zu)方對(dui)房(fang)屋裝修、裝潢(huang)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cheng)租(zu)方自(zi)行(xing)承(cheng)擔,租(zu)賃期滿,如不(bu)再續(xu)租(zu),承(cheng)租(zu)方不(bu)得(de)要求出(chu)租(zu)方補償其裝修、裝潢(huang)費用,并不(bu)得(de)以此為借口對(dui)標的的結構和(he)裝修進(jin)行(xing)損毀。 九、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diao)整、上級部門要求、政府拆遷、法律法規規定等不可抗(kang)力原(yuan)因(yin),出租方可終止合同,不承(cheng)擔相應(ying)違約(yue)責(ze)任。 十、重慶聯交所服務費按國有資產出租項目收費標準收取,由承租方承擔。收費標準詳見。 十一、標的移(yi)交(jiao)前的相關(guan)費(fei)用(yong)由(you)(you)出租方負(fu)責(ze),移(yi)交(jiao)后(hou)所發生的一切稅、費(fei)(含(han)物(wu)業費(fei)、裝修費(fei)、水費(fei)、電(dian)費(fei)等)由(you)(you)承租方自行負(fu)責(ze)(需出租方名義繳納的以出租方名義繳納)。 十二、嚴禁轉租,如有(you)特(te)殊情(qing)況轉租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十三、標(biao)的面(mian)積(ji)以實際現狀移交(jiao)為準,若與(yu)本公(gong)告披露的面(mian)積(ji)有出入,成交(jiao)價及交(jiao)易服(fu)務費不(bu)做調整,重慶聯交(jiao)所(suo)不(bu)負責移交(jiao),不(bu)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十四、出租方負責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年租金、履約保證金后30日內騰退占用并移交標的,標的移交后房屋清潔整理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租期計算以簽訂租賃合同確定的時間為準。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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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4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集團大足支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谷老師 | 聯系電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