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gou)項目(mu)名(ming)稱:******公安局氣體酒精(jing)含(han)量檢測(ce)設備(bei)采購項(xiang)目
2、采(cai)購方式:詢價
3、預算金額:6.7萬元
4、最(zui)高限(xian)價:6.7萬(wan)元
5、采(cai)購(gou)內容:完(wan)成酒(jiu)精測試(shi)儀、快速篩查棒等氣體酒精(jing)含量檢測設備采(cai)購和(he)公安機關相關業務平臺(tai)接入、調試(詳(xiang)見采購文件)。
6、履(lv)約期限(xian):10日歷天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an)合體投標:否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qiu)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ze)任的(de)能(neng)力(li)。
2、有依(yi)法(fa)繳納稅收和社會(hui)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未被列入(ru)失信(xin)(xin)被執行(xing)人(ren)、重(zhong)大稅收違法(fa)(fa)案件當事人(ren)名(ming)(ming)單,未被列入(ru)政府(fu)采購嚴重(zhong)違法(fa)(fa)失信(xin)(xin)行(xing)為(wei)記錄(lu)名(ming)(ming)單。
4、本項目(mu)不(bu)接(jie)受聯合體投標。
5、具(ju)(ju)有警(jing)用設備或(huo)安(an)防器材(cai)等(deng)銷售生產警(jing)用裝(zhuang)備的(de)相(xiang)關(guan)經(jing)營許可,所提供產品具(ju)(ju)有公安(an)部指(zhi)定(ding)檢測(ce)機構出具(ju)(ju)的(de)檢測(ce)報告。
三(san)、獲取(qu)采購(gou)文件
1、時間(jian):2025年9月(yue)25日至(zhi)2025年9月28日(ri)(ri)(工作日(ri)(ri)期間),每天上(shang)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
2、現場獲取。供應商憑法定代表人資格證******公安局(秭歸縣茅坪鎮明珠大道55號308室,聯系方式******)現(xian)場領取采購文件。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開始時間(jian):2025年9月29日(ri)9點00分(北京時間)
2、截止(zhi)時間:2025年9月29日9點30分(北京時(shi)間)
3******公安局業務(wu)技術大樓310室(shi)(秭歸(gui)縣茅坪(ping)鎮明珠大道55號),逾期送(song)達(da)的(de)或未送(song)達(da)指(zhi)定(ding)地點的(de)或未密(mi)封(feng)和加寫標記的(de)響應文件(jian),采購(gou)人不予受(shou)理。
五、開(kai)啟
1、時間:2025年9月29日(ri)9點(dian)30分(北京時間)
2******公安局(秭歸縣明珠大道55號)
六、公告(gao)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zhi)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bu)充事宜(yi)
1、采購文件(jian)獲(huo)取(qu)時間、響應(ying)文件遞交截止時間(jian)、詢價時間是否有變化,請(qing)關(guan)(guan)注本次采購過程中發(fa)布的更正公告(gao)(gao)或澄清(qing)修改(gai)文件(jian)中的相關(guan)(guan)信息,供應商(shang)應每天(tian)自行登(deng)錄(lu)本公告(gao)(gao)規(gui)定的信息發(fa)布媒體(ti)(ti)查閱。
2、信(xin)息發(fa)布媒體(ti):秭(zi)歸(gui)縣政府門戶(hu)網
3、本項目不(bu)收取履約(yue)保證金。
八、凡對本次(ci)采(cai)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shi)聯系(xi)
名 ******公安局
地 址:秭歸縣明珠大(da)道55號
電話:******
聯(lian)系人:杜警官
(編輯:譚(tan)愛農(nong),審核:許聰(cong),終(zhong)審:王茂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