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邀請
項(xiang)目(mu)概況
尼瑪縣(xian)第十四批駐村工作隊用車服務保(bao)障項目的潛在供(gong)應(ying)商應(ying)在西藏自(zi)治區公共資源(yuan)交易平臺( )獲(huo)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 年 ? 月 ? ?日 ? 時 ? 分(fen)(北京時間)前提(ti)交響(xiang)應文(wen)件。
一、項(xiang)目基本情況
項目(mu)編號:GZFCG2025-29048(TJGJCG-******)
項目名稱:尼(ni)瑪(ma)縣第十四批駐村工作隊(dui)用車服務保障項目
采購(gou)方式:競爭性磋(cuo)商
項目預算:350.00 萬元
采購需求(qiu):用(yong)車服(fu)務(具體內(nei)容詳(xiang)見采購需求(qiu))
合同履(lv)行期限(xian):2025 年 9 月(yue)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10 個月)
合同履行地(di)點(dian):尼(ni)瑪縣
本項目不接受(shou)聯(lian)合體響應
二、 申(shen)請人(ren)的資(zi)格要求(qiu)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he)國政(zheng)府(fu)采(cai)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ding);
2.落實政府采購(gou)政策需滿足(zu)的資格要(yao)求:本(ben)項目執行《政府采購(gou)促進中小企業(ye)發展管理辦法》(財庫(ku)[2020]46 號)、《關于進一步(bu)加大(da)政府采購支(zhi)持中小企業(ye)力度的(de)通(tong)知》(財庫〔2022〕19 號(hao))、《關(guan)于政府(fu)采(cai)購支(zhi)持(chi)監獄企業(ye)發展有關問(wen)題的通知》(財庫(ku)[2014]68 號)、《關于促(cu)進(jin)殘疾人就業政(zheng)府(fu)采購政(zheng)策的通知(zhi)》(財庫[2017]141 號(hao))和(he)《關于調整優(you)化節能產(chan)品(pin)(pin)、環境標志(zhi)產(chan)品(pin)(pin)政府采購(gou)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 號)等政(zheng)策;本項(xiang)目不屬(shu)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gou)的項(xiang)目;
3.本項(xiang)目的特定(ding)資格(ge)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 年 月 日至 2025 年 月 日(北京時間)
地點(dian):西藏自(zi)治區公(gong)共(gong)資源交(jiao)易平(ping)臺()
方式(shi):各潛在供應商(shang)在辦理(li) CA 數(shu)字(zi)證
書并(bing)完成(cheng)注(zhu)冊后,登錄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yuan)交易平臺(tai)(. xizang.gov.cn/)在(zai)法定(ding)時(shi)間內獲取并下載采購文件;
售價:免(mian)費(fei)獲取;
四、響應文件提交(jiao)
截止時間(jian):2025 年 月(yue) 日 時 分(北京時間)
地點:西(xi)藏自治區公(gong)共資源交(jiao)易(yi)平臺(),本項(xiang)目實行《關于公共資源(yuan)交易領域政府采購項(xiang)目實行線上“不見(jian)面 ”開標的通(tong)知》文件要(yao)求,采取線上“不見面(mian)開(kai)標大廳(ting) ”進行開標。各供應商無需到場(chang)開標,請各潛在供應商(shang)做(zuo)好線上“不見面 ”開標的各項準備工作(zuo)。
五、開啟
時間:2025 年 月 日(ri) 時 分(北京時間)
地點(dian):同響應文件提交地點(dian)。
六、公(gong)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 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chong)事宜
1.發布媒體:西(xi)藏自治區(qu)政府采購網(wang)、西(xi)藏自治區(qu)公共資源交易網(wang)。
2.執行《中華(hua)人(ren)民共和國政府(fu)采購法(fa)》《中華(hua)人(ren)民共和國政府采購(gou)法實施條例》等有(you)關(guan)法律法規及(ji)財政部相關(guan)規定(ding)。
3.執行(xing)《政府(fu)采(cai)購促進中(zhong)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大(da)政府采購(gou)支持(chi)中(zhong)小企(qi)業(ye)力度的通知》《關于政府采購支持(chi)監獄企(qi)業(ye)發展(zhan)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yu)促進殘疾(ji)人就業政(zheng)府(fu)采(cai)購政(zheng)策(ce)的通知》和《關于(yu)調(diao)整優化(hua)節能產(chan)品、環境標(biao)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de)通知》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
4.執行《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gou)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zhi)》(財(cai)辦庫〔2020〕123 號(hao))及(ji)(藏財采辦〔2020〕 138 號)的相關規定。
5.本次(ci)磋商公(gong)告在西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西藏自治區公(gong)共資源交易網上(shang)發布(bu)。潛在供應商自行留意查看上(shang)述磋商公告發布(bu)媒體是(shi)否有本項目后(hou)續的澄清、更正、終止、成交公告。因電子化(hua)交易代理(li)機構無法(fa)主動聯系已獲取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ying)商,本項目相關澄清(qing)、更正、終止等信(xin)息(xi)無法以書(shu)面形(xing)式通知(zhi)所(suo)有獲取
磋商(shang)(shang)文件的潛(qian)在(zai)供應商(shang)(shang)。請(qing)各潛(qian)在(zai)供應商(shang)(shang)及時關(guan)注本項目發布媒體,如未獲取到相關澄清、更正(zheng)、終止等信息(xi),造(zao)成的(de)后果由各(ge)潛在供應商(shang)自行承擔。
6.各(ge)潛在(zai)供應(ying)商應(ying)在(zai)西藏自治(zhi)區公共資源交易網(wang)( )進(jin)行注冊、完善資料等工作,并按照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yuan)交易網相關要求辦(ban)理(li)相關 CA 證書鎖,以便(bian)完成獲(huo)取磋商文件(jian)和上傳、解(jie)密響(xiang)應文件(jian)等相關操作。各項操(cao)作規(gui)范以西藏自治(zhi)區(qu)公共(gong)資源交(jiao)易網要求為準,如(ru)遇(yu)網(wang)站、平臺(tai)、CA 證******服務中心聯系方式(shi)進行咨詢處(chu)理。
7.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獲(huo)取具(ju)體到時分的時間以西(xi)藏自治區公共資源(yuan)交易網為準。
8.本項(xiang)目采用在(zai)西藏自治區公(gong)共資源交易(yi)網()遞交響(xiang)應文(wen)件,各供應商不需要(yao)到達公(gong)共資(zi)源交易中心(xin)。
八、凡對本次采購(gou)提出(chu)詢問,請按(an)以下方式(shi)聯系
1.采購人(ren)信息(xi)
******人民政府
地 ? ?址:西藏(zang)那曲市(shi)尼瑪縣
聯系方式:貢(gong)久扎西 ******/白瑪 ******
2.采(cai)購代理機構信息(xi)
******有限公司
地 ? ?址(zhi):拉薩(sa)市堆龍德慶區格桑路 18 號海鑫國際(ji)商業(ye)廣(guang)場2 號(hao)樓 3 樓316
室(shi)
聯系方式:0891-******/******
3.項目聯系(xi)方(fang)式
項目(mu)聯系人:孟工/王工
電 ? ? ?話: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