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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5000萬件汽車塑料配件項目 |
常新政務環表〔2025〕168號 |
2025.10.27 |
************有限公司:你單位報批的《年產5000萬******街道現場勘查審核意見收悉,經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我局審批意見如下:一、根據《報告表》分析及其結論意見,在切實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該項目具有環境可行性。二、批準確定的建設內容:項目代碼:************7286,總投資1000萬元,在港口大道10號,租用生產廠房,實施年產5000萬件汽車塑料配件項目。項目產品方案、主要原輔材料、主要設備及生產工藝按《報告表》確定的內容實施。三、在項目工程設計、建設和生產管理中,你公司須認真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并須著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全過程貫徹循環經濟理念和清潔生產原則,持續加強生產管理和環境管理,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二)廠區實行“雨污分流”。本項目無工藝廢水產生,生活污水達標接管至常州市江邊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三)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廢氣防治措施,確保各類廢氣達標排放。廢氣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修改單、《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標準。(四)優選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生產設備,高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減震、隔聲、消聲措施,項目廠界噪聲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4類標準。(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分類處理、處置固體廢物,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固體廢物須按《報告表》及相關文件要求全部安全處置或綜合利用。一般固廢廠內暫存場所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按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蘇環辦〔2024〕16號)的要求設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六)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措施,做好土壤和地下水防治工作。(七)加強環境風險管理,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產事故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八)企業應對項目重點環保設施以及項目安全進行安全風險辨識,開展安全評估。(九)按要求規范化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識,按《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管理和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管理與監測。(十)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你公司應當對《報告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四、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單位t/a)如下:(一)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接管量):污水量720m3/a。(二)大氣污染物:有組織:VOCs0.019;無組織:VOCs0.021。(三)固體廢物:全部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五、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建設項目竣工后,你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對涉及脫硫脫硝、煤改氣、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RTO焚燒爐等環境治理設施的項目需邀請安全專家參與污染防治設施的竣工驗收)并編制形成驗收報告。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六、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五年內未開工建設或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辦公室2025年10月27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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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天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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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饋意見方式 |
聯系人:數據局聯系電話: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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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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