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有限公司受慶元縣民政局的(de)委托(tuo),就其慶(qing)元縣地(di)名地(di)址數據質量提升(sheng)項(xiang)目進行競爭性(xing)磋(cuo)商采購。
?一、采購編(bian)號:浙金(jin)麗招******號
二、項目名稱:慶(qing)元縣地(di)名(ming)地(di)址數據質量提升(sheng)項目
三、采購(gou)方式:競(jing)爭性磋商
四、項目概況:
序號(hao) | 項目名稱 | 數量(liang) | 單位 | 簡(jian)要規格描(miao)述(shu) | ▲預算金額(最高(gao)限價)(元) | 備注(zhu) |
1 | 慶元縣地名地址數據質量提升(sheng)項目 | 1 | 項 | 詳見(jian)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購(gou)需(xu)求 | 190000.00 |
五、投標(biao)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5.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fa)》第二十(shi)二條的規定。
5.2未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注:本項內容由代(dai)理機(ji)構在資格審查(cha)現場完成(cheng)查(cha)詢)。
5.3落實(shi)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zi)格要求(qiu):本項(xiang)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5.4本項(xiang)目(mu)的(de)特定資格(ge)要求:無。
5.5本項(xiang)目不接(jie)受聯合體投標。
六、公告發布:
6.1本公告在以下媒體(ti)范(fan)圍內發布(bu):浙江政府采購網******/。
6.2公告期限(xian):本項目公告期限(xian)為3個工作(zuo)日(以公告發(fa)布次日開始計算)。
七、競爭性磋(cuo)商文件獲取方(fang)式(shi):
7.1磋商文件獲取時間:發(fa)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10月(yue)15日(ri)14: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7.2獲取磋商文件時(shi)須向采購代理(li)機(ji)構(gou)提供以下(xia)資料:
(1)單位(wei)介紹信(格式(shi)自擬,包含項目名稱、聯系(xi)人、聯系(xi)方(fang)式(shi));
(2)營(ying)業執照復印件;
以上資(zi)料(liao)須加蓋單(dan)位公章,郵寄或發送至采購代(dai)理機構郵箱(xiang)(地址:麗(li)水市(shi)慶春街909號五樓,電話:0578-******,郵箱:******。郵寄或郵件遞交(jiao)的(de),以實際收到郵件的(de)時(shi)間為準)。為確保報名資(zi)料已準確無誤遞(di)交,請各(ge)供(gong)應商在遞(di)交報名資(zi)料后及時與采購文(wen)件(jian)指定的項(xiang)目負責人取得(de)聯系。
八(ba)、資格審(shen)查:接(jie)受供應(ying)商(shang)(shang)報名或遞交響應(ying)文件(jian)不表明已獲取磋商(shang)(shang)資格(ge),磋商(shang)(shang)會上通過資格(ge)審查(cha)的供應(ying)商(shang)(shang)才(cai)有(you)磋商(shang)(shang)資格(ge)。
九、磋商響應(ying)截止時間:2025年10月15日14:30(北(bei)京時間)。
十、磋商響應文件(jian)遞(di)交地(di)點:慶元縣橫城南路18號(一(yi)樓會議室)。
十一、競爭性磋(cuo)商時(shi)間(jian):同(tong)磋商響應截(jie)止(zhi)時(shi)間。
十二、競爭(zheng)性磋商(shang)地(di)點:慶元縣橫城南路18號(一樓會議室(shi))。
十三、其他事項(xiang):
供(gong)應商(shang)(shang)認為磋(cuo)(cuo)商(shang)(shang)文(wen)件(jian)使(shi)自己的(de)(de)權益受到(dao)(dao)損害的(de)(de),可以自收到(dao)(dao)磋(cuo)(cuo)商(shang)(shang)文(wen)件(jian)之(zhi)日(ri)(發售(shou)截止日(ri)之(zhi)后(hou)收到(dao)(dao)磋(cuo)(cuo)商(shang)(shang)文(wen)件(jian)的(de)(de),以發售(shou)截止日(ri)為準)或(huo)者磋(cuo)(cuo)商(shang)(shang)文(wen)件(jian)公告期限屆滿(man)之(zhi)日(ri)(采(cai)購公告為公告發布后(hou)的(de)(de)第4個(ge)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且(qie)應當在采購響應截止時間之前),以書(shu)面形(xing)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cai)(cai)(cai)購(gou)人、采(cai)(cai)(cai)購(gou)代理(li)機(ji)構的(de)答(da)(da)復不滿意或者采(cai)(cai)(cai)購(gou)人、采(cai)(cai)(cai)購(gou)代理(li)機(ji)構未在規定的(de)時間內(nei)(nei)作出答(da)(da)復的(de),可以在答(da)(da)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nei)(nei)向(xiang)同級采(cai)(cai)(cai)購(gou)監督管理(li)部門投訴(su)。
十四、聯系方式
14.1采購人名稱(cheng):慶元(yuan)縣(xian)民政局
項目聯系人:楊方妙 聯(lian)系電話:******
質疑聯系(xi)人:周紹平(ping) 聯系電話:******
地(di)址:慶元(yuan)縣橫城南(nan)路18號
******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ze)人:凌 玲 聯系電話(hua):0578-******
質疑聯(lian)系人:侯 娟(juan) 聯系電話:0578-******
地址:麗水市慶春(chun)街(jie)909號五樓
慶元縣民政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