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關于印發〈桂林市2026年村(社區)“兩委”換屆準備工作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市組通字〔2025〕8號),現公開致函,邀請符合要求的單位完成象山區村(社區)資金、資產和資源(以下簡稱“三資”)審計工作,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
一、項目服務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村(社區)“三資”審計;
(二)項目地點:桂林市象山區;
(三)項目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項目內容:
1.社區:審查36個社區2021年換屆以來“三資”情況。
一是資金。各項支出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入賬,有無白條入賬、假據核銷;社區收入、上級下撥經費使用情況,有無私設“小金庫”“賬外賬”。
二是資產。社區辦公用房、辦公設施是否登記在冊,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社區資產的行為。
三是資源。依法屬于社區所有的土地等各類自然資源。
依法屬社區所有的其他“三資”。
2.行政村:審查8******街道2個)2023年9月以來“三資”和集體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情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立案逐項進行審計。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追溯和延伸。
一是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主要審計村級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債務是否下降;村“兩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民主理財等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二是財經法紀執行情況。主要審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坐收坐支現象,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村組干部工資、獎金、補貼發放以及非生產性開支情況;是否存在通過虛增債務等手段來虛增收入,以及將收入或非法收入掛在往來賬上虛增債務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和長期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變賣土地等問題。
三是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集體資產處置主要審計村集體資產的處置情況,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的行為等。債權、債務管理主要審計村里舉債是否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并按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是否存在以舉辦公益事業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抵押,導致新增債務;有無借債進行達標升級活動等情況。
三是土地發包、承包。主要審計“四荒”(山溝秋灘)等資源型資產的發包是否采取招標、拍賣、租賃、參股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是否簽訂規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填寫、發放是否規范;村級項目、基建工程建設是否公開招標,有無“人情”承包或“以權”承包等。
四是專項資金管理。主要審計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糧食直補資金的發放情況等。
五是財務公開。主要審計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范;村“一事一議”等籌資籌勞的程序是否規范,資金收取是否超標準、超范圍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審計結束后,對每個村(社區)******組織部。
二、報價要求
報價相關費用(包括差旅費、郵寄費、人工費、稅金等),費用包干,最高不超過18萬元。
三、技術資質相關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
(二)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備有效的審計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四、報價及報價函要求
(一)報價要求:本次詢價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
(二)報價函要求:報價函必須密封加蓋公章提交,應包括符合審計資質要求的證明文件,類似業務的案例等。
五、成交原則
(一)采購人成立詢價小組,對所有報價人的報價文件進行綜合評審,確定合作單位;
(二)項目報價一經詢價小組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報價人可以不對本詢價函報價,但一經作出報價,即為不可撤回。中選后也不得對價格進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項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參與的單位,請于************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財政局),0773-******
中共象山區委社會工作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