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電站1號(hao)路、9號(hao)路安全隱患治理工程項目
中標(biao)(biao)候選(xuan)人公示
(項目編號:JHB-2025-T04(HSCSXN-2025-022))
以(yi)下內容禁止轉(zhuan)載(zai)或(huo)擅自(zi)修改編輯后(hou)發布,否(fou)則將(jiang)依(yi)法追究侵權人侵犯著作權法律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電站1號路、9號路安全隱患治理工程項目******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及否決投標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標(biao)段號 | 標段名稱 | 中標候選人排序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投(tou)標報價 (元) | 建造師 | 建造師注冊(ce)編號 | 計劃(hua)工(gong)期(qi) | 質量(liang)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neng)力條件情況 | 評標情況(kuang) (綜(zong)合排序) |
1 | ******有限責任公司電站1號路、9號路安全隱患治理工程項目 | 第一(yi) | ******有限公司 | 4,044,919.98 | 李文強 | 蒙******6145 | 55 日(ri)歷天(tian)(有效工期(qi)) | 符合(he)國家及行業(ye)標準(zhun) | 滿足(zu)招標文件要(yao)求 | 綜(zong)合(he)排序第一(yi) |
第二(er) | ******有限公司 | 4,008,535.89 | 翁風(feng)國 | NMG****** | 55 日歷天(有效工期(qi)) | 符合(he)國家及行(xing)業標準 | 滿足招(zhao)標(biao)文件要求 | 綜合排序第二(er) | ||
第三 | ******有限公司 | 4,109,104.81 | 孫建輝 | 豫(yu)************ | 55 日歷天(有效工期) | 符合國(guo)家及行業標準 | 滿足招標文件(jian)要求(qiu) | 綜合排序第(di)三(s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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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供應商名稱(cheng) | 否(fou)決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格式(shi)內容 |
2 | ******有限公司 | 格式內容 |
3 | ******有限公司 | 格式內容 |
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xi)人對以(yi)上評審結果有異議的,請在成交候(hou)選人公(gong)示(shi)期間(jian)內(nei)向采購人提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i)規(gui)定(ding),供應(ying)(ying)商(shang)和直接參與(yu)并且(qie)與(yu)招投標(biao)有直接利害(hai)關系(xi)的當(dang)事(shi)人有異議(yi)的,有權依法進行異議(yi),提(ti)出異議(yi)時應(ying)(ying)注(zhu)意(yi)以下事(shi)項:
2.?提出異(yi)議時應(ying)當(dang)提交以下內容:
⑴異議書(shu)
異議人的(de)姓名(ming)、地址、聯(lian)(lian)系人及有(you)效聯(lian)(lian)系方式。
被異(yi)議人的名稱(cheng)等相關信息。
異議(yi)事(shi)項的基(ji)本事(shi)實(清(qing)楚明白且有事(shi)實依據(ju),禁止主觀猜測)。
相(xiang)關(guan)請求(qiu)及(ji)主張。
異議(yi)事項(xiang)的有(you)效(xiao)依據、線(xian)索及相(xiang)關證明材料。
⑵異議(yi)授權(quan)函(han)
法人及被授權人的有效(xiao)身(shen)份信息、聯系電話。
法人(ren)及(ji)被(bei)授權人(ren)簽(qian)字并加蓋公(gong)章(zhang)。
⑶營業(ye)執(zhi)照復印件(加蓋公(gong)章)。
⑷異議真(zhen)實性(xing)承(cheng)諾函。
3.?下(xia)列異議不(bu)予(yu)接收(shou)
⑴在(zai)成(cheng)交結果公(gong)示后(hou)提出的。
⑵異議人(ren)不能(neng)證明是(shi)所異議招標(biao)投(tou)標(biao)活動(dong)的投(tou)標(biao)人(ren)和直接參(can)與并且(qie)與招投(tou)標(biao)活動(dong)有(you)著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ren)。
⑶異(yi)議事項為異(yi)議人(ren)主觀猜(cai)測(ce)且未(wei)提(ti)供有效(xiao)線索及相關證(zheng)明文件的。
⑷對異議(yi)事項已經答復(fu),且異議(yi)人在異議(yi)期內沒有提(ti)出新的證據的。
4.?異議(yi)人不得以異議(yi)為名排擠競爭對(dui)手進(jin)行虛假、惡(e)意異議(yi),阻礙招投標活動的正常(chang)進(jin)行。
5.?對捏造(zao)事實或者提(ti)供虛假材料或以(yi)匿名信(xin)件、電話、短信(xin)、微信(xin)、電子郵件等方式提(ti)出(chu)無證據或不真(zhen)實異議、投訴,擾(rao)亂公(gong)司工作(zuo)秩序和(he)市場(chang)秩序的;對(dui)招(zhao)標人或其他供(gong)應商進行詆毀(hui)或惡意異(yi)議、投訴的,取消其投(中)標資(zi)格2年(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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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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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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