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350001]FJCS[GK]******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機關民警食堂物資配送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描述變更更正內容:
原招標文件第五章 商務要求第7點 履約保證金相關要求的描述變更
原招標文件相關描述如下:
中標人需在合同簽訂前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若本項目中標人提供的貨物/服務制造商為中小型企業的,履約保證金收取比例為合同總金額的5%,若本項目中標人提供的貨物/服務制造商為小微企業或監獄企業的,履約保證金收取比例為合同總金額的4%),履約保證金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向采購人繳交,如中標人未按合同有關規定履行其義務,采購人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用以補償。該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履行完畢,經采購人確認雙方無未了事項后,中標人憑采購合同、履約保證金證明、相關單據及書面申請,采購人在收到相關材料后10天內予以無息退還。
變更為:
中標人需在合同簽訂前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若中標人為中型、小型企業的應向采購人繳納合同總金額5%的履約保證金。若中標人為微型企業(含殘疾人、監獄企業)的應向采購人繳納合同總金額4%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向采購人繳交,如中標人未按合同有關規定履行其義務,采購人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用以補償。該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約定全部事項履行完畢,經采購人確認雙方無未了事項后,采購人在收到中標人書面申請10日內無息退還。
?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福建省莆田監獄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新涵大街2089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五四路321號 琴亭大廈 A區第七層A室
聯系方式:0591-******-800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梁哲愷
電話:0591-******-8001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
附件下載: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350001]FJCS[GK]******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機關民警食堂物資配送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描述變更更正內容:
原招標文件第五章 商務要求第7點 履約保證金相關要求的描述變更
原招標文件相關描述如下:
中標人需在合同簽訂前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若本項目中標人提供的貨物/服務制造商為中小型企業的,履約保證金收取比例為合同總金額的5%,若本項目中標人提供的貨物/服務制造商為小微企業或監獄企業的,履約保證金收取比例為合同總金額的4%),履約保證金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向采購人繳交,如中標人未按合同有關規定履行其義務,采購人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用以補償。該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履行完畢,經采購人確認雙方無未了事項后,中標人憑采購合同、履約保證金證明、相關單據及書面申請,采購人在收到相關材料后10天內予以無息退還。
變更為:
中標人需在合同簽訂前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若中標人為中型、小型企業的應向采購人繳納合同總金額5%的履約保證金。若中標人為微型企業(含殘疾人、監獄企業)的應向采購人繳納合同總金額4%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向采購人繳交,如中標人未按合同有關規定履行其義務,采購人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用以補償。該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約定全部事項履行完畢,經采購人確認雙方無未了事項后,采購人在收到中標人書面申請10日內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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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福建省莆田監獄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新涵大街2089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五四路321號 琴亭大廈 A區第七層A室
聯系方式:0591-******-800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梁哲愷
電話:0591-******-8001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