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需求詳情
服(fu)務(wu)周期:30天
報價方(fang)式(shi):價格
評(ping)選方式:綜合評分
服(fu)務實施地: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察雅縣
報(bao)名結束時間:2025-09-30 00:00:00
發布時間:2025-09-26 13:40:22
采購編(bian)號:XZCDC************399
采(cai)購單位:察雅(ya)縣水利技術服務(wu)隊
供應商數(shu)量: 報名(ming)供應商不(bu)足三家(jia)。
允許1家中選供應(ying)商資格: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且已在本系統注冊的供應商。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需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6由供應商自行提供承諾說明,加蓋公章)
7、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三、特定的資格要求:供應商必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工程監理乙級(含乙級)或以上資質。
異議(yi)處(chu)理項:如有(you)異議請電話咨詢(xun)采購(gou)人,采購(gou)流程(cheng)問題請咨詢(xun)平(ping)臺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