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位于長沙市望城區。
2、采購內容:主要內容包括建設一個建筑面積為96.49平方米的垃圾壓縮站,包括建筑工程、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除臭設備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3、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根據《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企業劃分屬于“建筑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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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標準: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三、技術規格: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1.實施時間:采購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完成。
2.?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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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標準:1.建筑材料運輸、保管及保險
1.1 成交供應商負責建筑材料到施工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1.2 成交供應商負責建筑材料在施工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1.3 成交供應商負責其派出的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應商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
2.2成交供應商做好職工的入場教育培訓,搞好全員的各項交底工作。
2.3成交供應商須加強職工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意識,強化職工的質量安全意識。
2.4成交供應商須制定并落實各級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2.5成交供應商須建立確保計劃工期的保證措施。
2.6技術措施:制定詳細的工期網絡計劃,科學地安排施工進度,實現質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項工作指標。細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勞力、材料和機具設備提高工效。引入先進的施工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方法,把總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內。
2.7組織措施:施工現場建立項目經理責任制,對工程行使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實施、監督的職能,選擇各專業施工隊伍進場,根據各工序的緊前緊后關系,科學合理地安排施工時間,保證計劃按時完成。
2.8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標:貫徹執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確保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安全防護,制定相關的安全保證體系和措施,確保無任何機械及人員傷害事故。
②加強職工入場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規程及現場“三防”預案。
③嚴格遵守采購人的各項規章制度。
④施工時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拋物、墜物。
⑤施工現場應配備有安全標志牌或警示牌。
⑥對施工過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時清理、清運。
六、驗收標準:3.驗收要求
3.1本項目根據《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長財采購〔2024〕5 號)文件要求進行驗收。
3.2如驗收過程中發生糾紛,將委托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或其認定的機構進行檢測鑒定。如為成交供應商原因,一切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4.質量保證
4.1 本工程質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規定以及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且驗收合格。
4.2 施工期間,應接受采購人監督管理,遵守有關規定。
4.3 質量保修:按國務院﹝2000〕年279號令相關規定保修,保修期間進場維修,保證無償修理完好,否則,由采購人安排維修,維修費在保修預留金中雙倍扣除。
七、其他要求:1.結算方法
1.1 付款人:******學校
1.2 結算辦法:本項目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清單進行結算,最終結算價經《長沙市望城區財政預決算評審中心》審定后為準,結算金額不得高于合同金額上限價,不得進行價格調差,不得超出立項批復范圍隨意增加工程內容。
1.3付款方式:采購人按項目實際工程進度和已完成工程量適時撥付工程款,實際工程進度以采購人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簽署的形象進度表、計量資料為準;工程交工驗收后(提交一般驗收程序證書)結算完成前,支付不低于工程建安費合同價70%的工程款;結算審核完成、并移交使用單位或接收管理單位后付至結算金額的97%,余下3%質保金在缺陷責任期滿(12個月)、無缺陷或缺陷已修復并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1.4 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供應商遺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單內容,均由成交人自負,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2. 工程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后,成交供應商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竣工后60天內);工程竣工驗收后,成交供應商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齊備的工程竣工資料和驗收資料裝整成冊交采購人存檔,并移交使用單位(含使用說明、缺陷責任期等),保證所有歸檔資料的真實性。
(2)工程量清單價款為以望城區財評中心審核為準,合計結算金額不得高于合同金額上限價。
3.爭議的解決
******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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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