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招標公告中補充以下條款:
3.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或監理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法人及其附屬機構(單位),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3)為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參股)的或相互任職(或工作);
(5)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有效期內;
(6)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9)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的(需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
(10)投標人存在通過資格預審不獲取招標文件、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或者中標資格,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招標人重新招標的;
(11)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12)投標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有關規定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特此公告。
公告時間:2025年09月30日 09:00至2025年10月13日 18:00
請各投標人下載最新澄清文件制作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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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