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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 ||||
工程名稱 | 同翔高新城產業公共服務配套建設項目-翔安東路延伸段二期工程-科創大道(九壩溪路-新曦大道)道路工程(設計“評定分離”) | 招標階段 | 設計招標 | |
修改內容如下: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四章 定標方案 - 定標方案前附表 第3項-3.2.2 報價要素“有關標準和程序執行定標方案附件‘報價要素評審標準’規定(如有)”修改為“無要求”。 招標文件原內容與本答疑(紀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準。 (以下無內容) | ||||
******有限公司 (蓋 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25年9月5日 | ******有限公司 (蓋 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