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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ji)本情(qing)況
1.采購(gou)計劃(hua)備案(an)號:? 421126-2025-01054 ?
2.項目編號(hao): ZC-HBPQ-202502
3.項目名稱: 蘄春縣城區漕河四路片區排水設施(shi)改造(易澇點治理)工程新增配變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 790471.21元 ?
6.最高(gao)限價: 790471.21元
7.采購需求:工程(cheng)新增(zeng)配(pei)變及(ji)安(an)裝施工(具體內(nei)容(rong)詳見工程量清單)。
8.合同(tong)履行期(qi)限: 15 日歷天(tian)???
9.接受聯(lian)合體磋(cuo)商(shang):否
10.是否可采購(gou)進(jin)口產(chan)品:否
11.本項目(是/否(fou))接受合同(tong)分包:否(fou)
12.本項目(mu)(是/否)專門面向中(zhong)小微企業:是(shi)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man)足《中華人民(min)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tiao)規定,即:
(1)具(ju)有獨立承(cheng)擔民事(shi)責任的能(neng)力(li);
(2)具有(you)良好的(de)商(shang)業信譽(yu)和健全的(de)財務會計制(zhi)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bei)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na)稅收和(he)社會保障資(zi)金(jin)的良(liang)好(hao)記錄;
(5)參加政府(fu)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ying)活動中沒有重(zhong)大(da)違法(fa)記錄(lu);
(6)法(fa)律、行(xing)政(zheng)法(fa)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未被(bei)列入失信(xin)(xin)被(bei)執(zhi)行(xing)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xin)(xin)主(zhu)體”,未被(bei)列入政府采購(gou)嚴重違法失信(xin)(xin)行(xing)為記(ji)錄名(ming)單。
4.特(te)定資(zi)格要求:供應商須具(ju)(ju)備電力工程施(shi)工總承包(bao)三級(ji)及以(yi)上(shang)資質,具(ju)(ju)有建設(she)行政主管部門(men)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ke)證(zheng)。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jian)
1.時間:2025年07月23日08時00分至 2025年07月29日17時(shi)00分(北京(jing)時間)。
2.地(di)點(dian):******服務中心完成注冊并辦理 CA后方可下載本項目磋商文(wen)件(jian)。
3.方式:登錄湖北省政(zheng)府(fu)采購電子交(jiao)易數據匯聚(ju)平臺(tai)或在供應(ying)商(shang)客戶端按照操作提示(shi)下載(zai)競(jing)爭性磋商(shang)文件。(1)供(gong)(gong)應(ying)(ying)商(shang)在(zai)匯聚平臺(tai)注冊賬戶登陸后,在(zai)首頁(ye)供(gong)(gong)應(ying)(ying)商(shang)投標客戶端板塊(kuai),點擊(ji)“前往下載(zai)”,選擇(ze)一(yi)轂清風(feng)供(gong)(gong)應(ying)(ying)商(shang)客戶端進行下載(zai)安裝; (2)供(gong)(gong)應(ying)(ying)商(shang)登錄(lu)一(yi)轂清風(feng)供(gong)(gong)應(ying)(ying)商(shang)客戶端進行報名,并在(zai)規定(ding)時(shi)間內(nei)選擇(ze)項目分包下載(zai)采購文件;(3)供(gong)(gong)應(ying)(ying)商(shang)辦理匯聚CA相關事宜可咨詢:400-112-9919,******。
四、提(ti)交(jiao)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和地點
1.截止時間:2025年08月(yue)04日(ri)09時00分(北(bei)京時間)。
2.遞交方式:供應商使用一(yi)轂清風供應商客戶端做完響(xiang)應文(wen)件(jian)(jian)并(bing)加(jia)密后進行網上遞(di)(di)交,可以點擊(ji)已報(bao)名的項目點擊(ji)文(wen)件(jian)(jian)遞(di)(di)交按鈕即可跳(tiao)轉(zhuan)到文(wen)件(jian)(jian)遞(di)(di)交頁面進行遞(di)(di)交。
五、開啟
1.開(kai)啟時間:2025年08月04日09時00分(fen)00秒(北京時間)。
2.開啟方式:供(gong)應商通過供應商(shang)客戶端進入一轂(gu)清風系(xi)統開標大廳中(zhong)進行遠程解密開啟。
六、公(gong)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qi)5個工(gong)作日。
七、其他補(bu)充(chong)事(shi)宜
1、投標供(gong)應(ying)商(shang)應(ying)當在(zai)投標文件(jian)提(ti)交截(jie)止時間(jian)前,通過(guo)供(gong)應(ying)商(shang)客戶端進入對應(ying)平(ping)臺開(kai)標大廳,在(zai)線簽(qian)到(dao)并準(zhun)時參(can)加開(kai)標活動,并在(zai)規定時間(jian)內完成投標文件(jian)解(jie)密、答疑(yi)澄清等(deng)。解(jie)密時間(jian)為(wei)代理機構發出解(jie)密提(ti)示(shi)后30分鐘內,逾期未解(jie)密或者沒有準(zhun)時在(zai)線參(can)加開(kai)標活動導(dao)致的(de)一切后果由(you)投標供(gong)應(ying)商(shang)自(zi)行承擔(dan)。 特別提(ti)示(shi):投標供(gong)應(ying)商(shang)在(zai)線簽(qian)到(dao)時,應(ying)如實(shi)準(zhun)確的(de)填寫授權委托人的(de)聯系電(dian)話,開(kai)標當天請務必保證電(dian)話暢通。 2、質(zhi)疑(yi):供應商認為招標(采購)文件、招標(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交易平臺及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逾期將不再受理。質疑提出時間以提供書面質疑書記載為準(通過郵寄、快遞方式提出的,提出時間以郵寄件上的寄出郵戳時間、快遞件上簽注的寄出時間為準)。質疑時需按《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二條規定的內容提交書面質疑函一份并附相關證據材料,同時將質疑函電子文檔傳至郵箱:******。如僅以郵寄、郵件形式發送且未告******財政局 地 址:蘄春縣漕河鎮漕河大道200號 電 話:0713-****** 郵 箱:****** 4、信息發布媒體: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和《蘄春縣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home)》上發布。 5、各投標供應商如有一轂清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操作問題,可撥打服務電話咨詢,聯系電話400-112-9919,027-******。
八、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建設局
地(di)址: 蘄春縣李時珍大道??
聯系(xi)方(fang)式: ******??
2.采購代(dai)理機構信(xin)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蘄春縣(xian)漕(cao)河四路231號(hao)
聯系方式(shi):******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先(xian)生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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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iddingProjectNumber":"ZC-HBPQ-2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