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江西吉安登龍220kV變電站間隔擴建吉安縣南部村集體經濟光伏電站南部并網項目110kV送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電話兼傳真:******
通訊地址:吉安市吉州區大橋西路23號(343000)
項目名稱 | 江西吉安登龍220kV變電站間隔擴建吉安縣南部村集體經濟光伏電站南部并網項目110kV送出工程 |
建設地點 | 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永陽鎮平原村 |
建設單位 | |
建設項目概況(環評單位提供) | 登龍220千伏變電站于2023年建成投運,為戶外變電站,現有1臺主變,主變規模1×180MVA,220kV出線4回,110kV出線6回,圍墻內占地面積21747m2。 本期在登龍220千伏變電站南側預留間隔位置擴建1個110千伏間隔至吉安縣村級集體經濟光伏電站,不另行征地,不增加主變容量,不增加運維人員。 |
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提供) | /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建設單位提供) | (1)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避免夜間施工;對施工人員加強宣傳教育,嚴禁隨意排放廢水;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時委托環衛部門清運。(2)在下階段設計和建設中,進一步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充分重視和認真實施相關環保措施。(3)在下階段工程設計、施工及運營過程中,隨時聽取及收集公眾對本項工程建設的意見,充分理解公眾對電磁環境影響的擔心,及時進行科學宣傳和客觀解釋,積極妥善地處理好各類公眾意見,避免有關糾紛事件的發生。(4)在項目實施中應加強項目環境管理,定期對施工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5)加強對電磁輻射設備的運行管理,保證各指標滿足相應標準要求。(6)工程建成投運后,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自主驗收,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環評單位提供) |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及減緩措施 本項目施工時會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施工機械噪聲、施工揚塵、施工固體廢物、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等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施工期間應做好水土保持防護措施,做好臨時堆土的圍護攔擋;對開挖后的裸露開挖面用苫布覆蓋,避免降雨時水流直接沖刷,施工時開挖的土石方不允許就地傾倒,應回填,臨時堆土應在土體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序,避開雨季施工;及時清掃運輸過程中散落在施工場地和路面上的泥土,將運輸車輛進行封閉;施工生活污水應依托現有化糞池進行處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用于洗車用水、噴灑降塵或配制混凝土;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妥善處理,及時清運。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營運期主要環境影響為: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噪聲等。 1.電磁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減少毛刺,牢固各接頭等;②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與加******居民有關高壓輸電線路和環保知識的宣傳、解釋工作;③開展運營期電磁環境監測和管理工作,切實減少對周圍環境的電磁影響。 2.噪聲防治措施 ①選用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電氣設備,牢固各接頭等;②加強變電站運行管理,定期對站址廠界噪聲進行監測,確保滿足相應功能區標準要求。 3.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本項目為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主變規模,營運期不新增固廢產生。現有變電站已設置垃圾箱,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現有變電站已設置事故油池,可有效防治漏油事故的發生,電氣設備如產生事故廢油、廢鉛蓄電池等危險廢物委托有相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置。 4.事故風險防范措施 本項目為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不改變主變規模,不對站內現有主變等電氣設備進行改動,不增加變壓器油等環境風險源,不涉及新增環境風險。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變電站運行期,沒有產生地表擾動,對生態環境幾乎無影響,建設單位將定期對變電站及周邊綠化進行養護。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建設單位提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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