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市監通告〔2025〕9號
乾縣******管理局
關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和餐具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按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2019年8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5號公布)要求,現將我縣8家經營主體9批次不合格食品和餐具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有限公司自洗消毒復用餐飲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
餐具名稱:小碗???抽檢日期:2025-06-05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
(二)處罰情況
乾******管理局于2025年7月3日立案,2025年8月2日結案。該店自洗消毒復用餐飲具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五)項,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二、乾縣百姓鮮菜調料店經營的線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線椒 購進日期:2025-06-04
不合格項目:啶蟲脒
(二)風險控制及處罰情況
乾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乾縣百姓鮮菜調料店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線椒10kg,銷售10kg.乾******管理局于2025年7月3日立案,2025年9月18日結案。該店經營的線椒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70元;
2、罰款1000元。
三、乾縣大市場峰陽干菜店經營的大芹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大芹菜 購進日期:2025-06-16
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二)風險控制及處罰情況
乾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乾縣大市場峰陽干菜店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大芹菜8kg,銷售8kg.乾******管理局于2025年7月18日立案,2025年9月19日結案。該店經營的大芹菜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32元;
2、罰款1500元。
四、乾縣大市場誠信干菜店經營的良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良姜?購進日期:2025-01-03
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風險控制及處罰情況
乾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乾縣大市場誠信干菜店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良姜2.5kg,銷售2.5kg。乾******管理局于2025年7月10日立案,2025年9月18日結案。該店經營的良姜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管******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125元;
2.罰款1000元。
五、乾縣文前干菜店經營的良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良姜?購進日期:2025-01-05
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風險控制及處罰情況
乾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乾縣文前干菜店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良姜15kg,銷售15kg。乾******管理局于2025年7月17日立案,2025年9月24日結案。該店經營的良姜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管******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125元;
2.罰款1000元。
六、乾縣軍鋒干菜糧油店經營的良姜和草寇
(一)抽檢基本情況
1、食品名稱:良姜?購進日期:2025-05-22
2、食品名稱:草寇 購進日期:2025-05-22
不合格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
(二)風險控制及處罰情況
乾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乾縣軍鋒干菜糧油店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良姜1.5kg,銷售1.5kg;采購該批次草寇2.5kg,銷售2.5kg;,乾******管理局于2025年8月4日立案,2025年9月18日結案。該店經營的良姜和草寇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148元;
2、罰款2000元。
******有限公司乾縣第十二分公司經營的螺絲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螺絲椒 購進日期:2025-06-08
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二)風險控制及處罰情況
乾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限公司乾縣第十二分公司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螺絲椒13.4kg,銷售13.4kg.乾******管理局于2025年7月17日立案,2025年9月24日結案。該店經營的螺絲椒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53.1元;
2、罰款1000元。
八、乾縣家潤生活超市北街店經營的土豆
(一)抽檢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土豆?購進日期:2025-06-08
不合格項目:甲拌磷
(二)風險控制及處罰情況
乾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乾縣家潤生活超市北街店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土豆15kg,銷售15kg.乾******管理局于2025年7月17日立案,2025年9月24日結案。該店經營的土豆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29.7元;
2、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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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