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水利工程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招標項目湖州市南潯區菱和灌區建設工程已由******改革局以潯發改投資[2025]84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有限公司。本項目招標文件已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在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千金-石淙灌片先行標進行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本標段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油車漾港、宋家埭、石灰港等6條河渠護岸建設,護岸長度約22.60km;將軍墳泵站、花園灣泵站等5座泵站工程拆除重建或新建;花園灣片、施家壩片等2片低壓管道工程建設;板橋港節點、北一水閘改造等3處水文化節點建設;以及為實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施工臨時工程項目及其他項目;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本次實施河道設計標準為10年一遇,護岸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機埠工程主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
本標段概算投資約3700萬元,計劃工期180個日歷天。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 / 個;
(2)以 / 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3)擬派項目主要成員的委派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9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7080/TPBidder/memberLogin)下載獲取后綴名為“.HZZF”的招標文件。
4.2 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通過交易平臺提交。提交疑問截止日為2025年10月19日16:30。招標人將于2025年10月22日在網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4.4 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注冊咨詢、技術服務電話:0572-******;CA數字證書咨詢請點擊******/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10月29日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上傳加密電子投標文件。
5.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5.3 超過投標截止時間未完成上傳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不予受理。
5.4潛在投標人應根據自身軟硬件及網絡狀況,須預留充足時間上傳投標文件以確保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同心路269號 郵 編:313009 聯 系 人:姜先生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錢潮路636號萬邦大廈 郵 編:310020 聯 系 人:董開服 電 話:0571-******,****** 傳 真:0571-****** 電子信箱:****** |
******水利局
地 ?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南林中路999號農水大樓五樓
電 ?話:******
8.技術服務
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技術服務電話:0572-******、******
服務熱線:******00
CA數字證書客服電話:請點擊******/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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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資 格 條 件 內 容 |
一 | 企業 |
1 | 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提供投標人2025年10月27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參與投標資質的“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證明”),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
2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 |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少于3年)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
4 | 投標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日期以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中明確的完工(竣工)日期為準〕,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2000萬元及以上(金額以簽約合同價為準,對應證明材料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業績(施工業績認可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見下文。 注:1)除工程總承包業績外不接受聯合體業績,投標人如提供工程總承包聯合體業績的,其承擔的工作應與其在本次投標過程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相匹配,提供相應業績的聯合體協議書,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額必須在2000萬元及以上,若工程總承包合同無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額的,可補充業主證明; 2)接受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投標人如提供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的,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額必須在2000萬元及以上,若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合同無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額的,可補充業主證明。 |
二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 |
1 | 項目負責人應持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證書。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少于3年)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
3 |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注: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水利水電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農田水利工程、水電站動力設備 ? 、電力系統及自動化、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水利機械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職稱)。 |
4 | 項目安全員、質檢員和施工員應持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中國水利企業協會頒發的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
5 | 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日期以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中明確的完工(竣工)日期為準〕,以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或施工技術負責人)身份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2000萬元及以上(金額以簽約合同價為準,對應證明材料為合同)水利工程的施工業績(施工業績認可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材料見下文。 注:1)除工程總承包業績外不接受聯合體業績,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額必須在2000萬元及以上,若工程總承包合同無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額的,可補充業主證明; 2)接受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投標人如提供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的,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中水利工程施工金額必須在2000萬元及以上,若PPP、BT等投融資衍生業績合同無法反映水利工程施工金額的,可補充業主證明。 |
三 | 其他 |
1 | 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下同)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B、C證),其中企業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應有任命文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且不得與擬派項目組其他主要人員相互兼任。 |
2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下同)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應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應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員工。 |
4 |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為準) |
5 | 投標人、投標人的“三類人員”、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未被列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平臺“黑名單”。 |
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要求詳見上表,該業績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應用上公示。
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項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對應的完工(竣工)質量(安全)監督報告〕,若工程規模、特征等無法認定的,以初步設計批復(包括設計變更批復)或施工圖紙為依據;(2)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透明工程)” 下載業績打印件,打印件應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項須同時提供〕。
業績要求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透明工程)” 業績打印件為準,業績打印件與業績證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項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完工(竣工) 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對應的完工(竣工)質量(安全)監督報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該業績予以認可,均不一致的,該業績不予認可。
除業績要求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透明工程)”業績打印件與項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對應的完工 (竣工)質量(安全)監督報告〕中涉及資格審查的相關信息不一致的,該業績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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