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安檢器材及警用裝備采購項目 (項目名稱) ******檢察院安檢器材及警用裝備采購項目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檢察院安檢器材及警用裝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NXJCX-CG-2025-089
******檢察院安檢器材及警用裝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99818.00元
采購需求:
采購標段 |
名稱 |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 |
預算金額(元) |
備注 |
1 |
安檢器材及警用裝備采購 |
詳見競爭性 磋商文件 |
99818.00 |
無 |
數量合計 |
1項 |
預算合計 |
99818.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2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投標人提供資格承諾函(包含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或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中小微企業參加寧夏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參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銀行銀川中心支行關于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措施的通知》(寧財(采)發〔2022〕275號)文件執行,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對報價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或者采購包,中小企業不再執行價格評審優惠扶持政策。)(2)監獄企業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應提供證明文件,對報價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殘疾人企業應提供聲明函,對報價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供應商須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寧夏金誠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現場或電子郵箱
方式:寧夏金誠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現場或電子郵箱
售價: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10月17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有限公司開標廳(******居巷碧水藍天南門入口處)
五、開啟:
時間:2025年10月17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有限公司開標廳(******居巷碧水藍天南門入口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請潛在供應商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8時(北京時間)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投標人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或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以及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處罰記錄,投標將被認定為投標無效。如無法查詢的行政事業單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報名資料電子件發送至電子郵箱(******************居巷碧水藍天南門入口處)登記報名。
注:在規定時間內未按以上時間及要求進行現場或郵箱報名的供應商,投標一律不予接收。投標人郵箱報名時須寫明所報項目名稱、事項、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以便我公司再次聯系發放招標文件。
2.本項目發布媒介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世e招電子交易平臺”。
八、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檢察院
地址:金鳳區上海西路189號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居巷碧水藍天南門入口處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人項目聯系人:王淵
電話:******
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王子、劉菁、高原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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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