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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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6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800,00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233,270,000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S471仁和區務本(鹽邊界)至東區雙龍灘段改建工程(二期)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答疑文件04號) ?致各(ge)潛在投標人及(ji)相關單位(wei): 由我單位招標的S471仁和區務本(鹽邊界)至東區雙龍灘段改建工程(二期)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針對投標人提出的質疑,現回復如下: 質疑:1、招標文件第20頁附錄3“(1)勘察業績: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提交勘察報告時間為準),已完成1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指:項目總投資額不低于5000萬元公路工程勘察業績”,可否用業主開具的業績證明材料或施工圖設計批復時間證明提交勘察報告時間? 2、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4(2)中“注:(1)以上業績附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網址:******/)中查詢到的企業“業績信息”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復印件,并體現招標文件對業績要求的相關信息。如投標人項目信息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中無法查詢,則應提供相關業績中標通知書、業績合同掃描件。(2)設計業績和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可重復得分”。若都無法體現項目信息的話,是否可附上業主開具的業績證明材料或施工圖設計批復加以證明? 3、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前附表中2.2.4(3)中“1.項目負責人(6分):(3)橋涵負責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得1分,本項最高得1分”。請問此處的橋涵負責人是需要項目負責人兼任還是另外委派橋涵負責人? 4、第五部分圖紙及表格按A3格式放在文本A4后面,依照厚度分冊出,是否可行? 回復:請各潛在投標(biao)人嚴格按照(zhao)招標(biao)文件要求執行,自(zi)行理(li)解相關內容。 ? ? ? ? ? ? ? ? ? ? ?******有限責任公司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9月12日 |
遞交時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