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de)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jiang)《拉薩(sa)市(shi)生活垃圾焚(fen)燒發電廠(chang)二期項目竣工(gong)環境保護驗收報(bao)告》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拉薩市生活垃圾焚(fen)燒發電廠二期項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gong)示內容:拉(la)薩市生活垃圾焚(fen)燒發電(dian)廠二期項目竣工環境(jing)保護驗收報告
公示時(shi)間:2025年10月9日起,不少于2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個人須(xu)(xu)署真實(shi)姓名(ming),單位(wei)須(xu)(xu)加蓋(gai)公章。聯(lian)系人:陳工(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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