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黃州區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項目
答疑公告
各投標人:
問:一、關于 2025 年黃州區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項目招標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3.2 條合 同價款的支付(招標文件 62 頁)其中 3.2.1 預付款 10%、3.2.2 交貨款 60%、3.2.3 驗收款25%、3.2.4 結清款 5%是電梯設備及安裝款總價的支付比例,還是僅為電梯設備款支付的比例。若為設備款支付比例,請提供安裝款付款方式。
答: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僅供參考,招標文件里第五章“供貨要求”第五條“商務要求”第1小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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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二、關于 2025 年黃州區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項目附件工程量清單表-08 中項目編碼:******1002 項目名稱:墻面裝飾板(電梯口不銹鋼面板)是否統一為電梯廳門不銹鋼大門套;若為統一32 臺更新電梯為廳門不銹鋼大門套,因原有老舊住宅電梯廳門門套材質不一,原有老舊住宅業主是否會要求與原廳門門套材質保持一致。
答:按工程量清單標明的為準,統一為不銹鋼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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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三、關于 2025 年黃州區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項目附件工程量清單表-12 中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合計 277800 中工程是否由電梯中標單位負責。如若不由電梯單位負責,是否招標攔標總******.39扣除 277800實際為電梯招標總價 。
答:專業工程暫估價是在項目合同內的,因為工程量無法計算,所以按暫估價考慮,結算據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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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四、評分標準中,技術評分標準-電梯整機系統-1、投標產品制造企業整體軟件系統(主控系統、門機控制系統、稱重系統、轎廂顯示、轎頂控制)與所投的電梯品牌完全一致的得10分,一項滿足扣2分,扣完為止。
疑:電梯整機系統是指由多個功能協同的子系統構成,能夠實現垂直或水平運輸人員、貨物的完整機電一體化設備,核心是通過各部件聯動完成“指令接收-啟動-運行-停靠-開關門”的全流程。其關鍵子系統主要包括:
-曳引系統:核心動力源,由曳引機、鋼絲繩等組成,負責驅動電梯轎廂升降。 -導向系統:含導軌、導靴等,確保轎廂和對重沿固定軌跡平穩運行,避免晃動。 -門系統:包括門機、門刀、門鎖等,控制門的開關,保障乘客安全進出。
-重量平衡系統:由對重、補償鏈等構成,平衡轎廂重量,減少曳引機負荷,節省能耗。 -電力拖動系統:含變頻器、電動機等,為電梯運行提供動力,并控制速度。
- 電氣控制系統:相當于“大腦”,由控制柜、操縱盤等組成,接收和處理指令,控制電梯運行邏輯。
-安全保護系統:最關鍵的保障,含安全鉗、限速器、緩沖器等,在故障時(如超速、墜落)強制停止電梯,保護人員安全。
要求中僅對軟件系統做要求,未對設備本身做要求,建議修改為:“投標產品曳引機、控制柜、門機系統、安全鉗、限速器、緩沖器原廠原品牌的得5分,能夠提供質保十年的得5分。
答:請按招標文件要求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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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五、(1)第三章 評標辦法、商務評分標準、管理體系“(5)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1.要求與采購標的無直接關聯:電梯采購的核心需求是設備安全性能、技術參數、安裝質量及售后服務,知識產權管理認證體系主要體現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能力,與電梯本身的使用功能、質量標準無必然聯系,屬于超出采購項目實際需要的不合理限定。2.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嫌疑:多數電梯供應商或專注于設備生產與服務的企業,未專門申請知識產權管理認證,但具備滿足電梯采購要求的技術與履約能力。該條款實質抬高了準入門檻,排除了部分合格投標人,違背了政府采購“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 第三章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標準、門機系統“②門電機防護等級 IP≥65 的得 2 分; 1.技術要求脫離行業普遍水平:當前電梯行業內,門電機主流防護等級多為IP54或IP55,足以滿足電梯井道內干燥、無強粉塵/積水的常規使用環境,要求IP65及以上超出了電梯正常運行的實際防護需求,屬于脫離行業現狀的不合理高標準。2.構成對潛在投標人的不合理限制:因多數電梯企業門電機未達到IP65等級,該條款實質將大量具備合格履約能力但未采用超常規防護電機的供應商排除在外,并非為實現采購項目功能所必需,違背了招標投標活動“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3)第三章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標準、門機系統“⑤層門鎖、轎門鎖電氣觸點或門鎖插針耐久度次數≥1000 萬次的得 2 分;1.?評分標準存在技術指標拆分不合理問題:層門鎖、轎門鎖的電器觸點/插針是門機系統的核心組成部分,其耐久度已整合在整體門機的1000萬次耐久測試中,單獨拆分考核該部件且限定“大于1000萬次”,屬于將系統性能指標碎片化,忽視了門機整體可靠性的實際價值,不符合電梯設備的集成化評估邏輯。2.評分標準設置未考慮合理證明路徑:多數企業以門機系統整體耐久度(如1000萬次)作為核心技術參數進行檢測與披露,而非單獨針對觸點/插針出具檢測報告。該條款未認可整體系統測試對部件性能的佐證作用,實質為投標人設置了不必要的證明障礙,可能排斥具備更高整體門機耐久度的潛在投標人,違背了招標投標活動“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3、分值重復、構成對潛在投標人的不合理限制:評分標準“④門系統耐久度次數或層門鎖、轎門鎖機械耐久度次數≥1000 萬次的得 2 分;與 ⑤層門鎖、轎門鎖電氣觸點或門鎖插針耐久度次 數≥1000 萬次的得 2 分; 其耐久度已整合在整體門機的1000萬次耐久測試中,建議刪除第⑤條。
(4)第三章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標準、電梯整機系統“1、投標產品制造企業整體軟件系統(主控系統、門機控制系統、稱重系統、轎廂顯示、轎頂控制)與所投的電梯品牌完全一致的得 10 分,一項滿足 扣 2 分,扣完為止”1、評分標準對“整體軟件系統”的證明要求不明確,缺乏可操作性:招標文件未明確“整體軟件系統與所投電梯品牌完全一致”需提供何種特定證明文件,而投標人持有的型式試驗報告已能證明核心部件為原廠原品牌,該模糊要求實質為投標人設置了無法依規滿足的證明門檻,不符合招標條款應清晰、可執行的原則。很可能存在指向性,實質限定僅個別供應商可滿足。2、單獨強調“整體軟件系統”一致性無必要,且與部件證明文件脫節:電梯的安全與性能核心依賴主控、門機控制等硬件系統及對應軟件的協同,型式試驗報告中“部件原廠原品牌”的證明,已能間接佐證軟件與品牌的匹配性。在無明確證明文件要求的情況下,單獨將“整體軟件系統”作為評分項且不認可現有部件證明,屬于過度拆分評估維度,可能排斥持有合法有效證明文件的潛在投標人。3、建議改為“投標產品主要部件原廠原品牌(投標產品的安全電路、層門門鎖、轎門門鎖、可編程電子安全相關系統、上行超速保護裝置、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與所投電梯品牌一致)與所投的電梯品牌完全一致的得 10 分,一項滿足 扣 2 分,扣完為止”
答:經調研,市場上滿足以上要求的品牌大于3家,不存在指向性。且都是產品性能要求,與招標的選優目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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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2025年9月30日